简体中文 | 繁體中文
美国移民签证咨询
> 家庭团聚签证
> 职业移民签证
> V92 类签证
> 投资移民
> 豁免处理
> 超龄问题
> 公众负担问题
> 移民上诉
美国非移民签证咨询
> 探亲签证
> 旅游签证
> 商务签证
> 留学签证
> 交换生签证
> 暑期培训/学习签证
> L-1签证
其他国家及地区移民咨询
加拿大
澳大利亚
新西兰
英国
香港
投资移民

福利及教育 | 经济概况|移民类别 | 留学 | 探亲 | 旅游 | 婚姻 | 劳工 | 投资移民

加拿大的主要投资移民项目是:联邦投资移民、魁北克投资移民、曼省投资移民和萨省投资移民。2010年12月1日,加拿大投资移民新政正式施行,联邦及魁北克投资移民的投资金额由40万元加币增至80万元加币,申请人资产要求从80万元加币增至160万元加币。


加拿大投资移民申请人所需资格

1、在过去的5年中至少有2年的经营合格生意的经验或5年中有2年管理一家不少于每年5名全职员工的生意经验;

2、申请人合法取得家庭净资产80万加元;

3、需投资80万加元购买加拿大政府认可的移民基金(5年后全额退还),或选择支付22万加币利息的方式,但此贷款利息不获退还。


投资移民优点

1、投资可得到担保,面试通过后才投资、无风险,可申请银行贷款,只需支付22万加元即可满足投资要求;

2、成功申请投资移民,可节省子女留学教育费用。很多人都以投资移民方式,送小孩出去学习,一举两得;

3、一旦申请成功,即可居住在加拿大任何省份,不需参与经营或管理,也不需在加拿大创立生意;

4、全家移民,享有一切加拿大的社会福利,住满三年可入籍加拿大,成为加拿大公民。《加拿大权利与自由宪章》(加拿大宪法的一部分)保障移民在加拿大的迁徙权,亦即在加拿大境自由活动的权利:“任何加拿大公民和任何具有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的人均有权迁居和定居任何省份;并在任何省份谋生”。

粤公网安备 44010602002663号 粤ICP备2020111800号-1 广州市浩诚永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