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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探亲签证是前往加拿大探望亲属时,所需要办理的证件。
申请条件
1、配偶的一方或父母(包括养父母)、子女(包括养子女)及兄弟姐妹在加拿大定居,且取得永久居留权的;
2、祖父母或孙子女在加拿大定居,并取得永久居留权或加入加拿大国籍的;
3、旁系亲属如叔伯、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以及姑亲、姨亲、舅亲者在加拿大定居,并加入加国籍的外国亲友。
居留时间
在加拿大探亲居留时间为1个月至6个月不等,通常签证期为3个月。外国人持护照入境进,就可提出延长探亲时间的要求,有时移民官官员会直接给入境人提供方便,允许其在加拿大境内停留6个月。
申请所需材料
1、填写完整的“临时居民访问签证申请表”,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随行子女必须填写其各自的申请表格;
2、申请人及每位年满18周岁及以上的随行家庭成员完整填写“家属信息表”和“教育及就业细节表”;
3、申请人及每位随行的家庭成员每人需递交两张相同的在最近六个月内拍摄的彩色或黑白照片,背景为纯白色或浅色。相片外框大小为35毫米X 45毫米。每张照片后以拼音注明此人的姓名及出生日期(日/月/年);
4、申请人及每位随行的家庭成员的有效护照。每本护照须包含除最后一页外的至少一整页空白页、且护照必须在行程前至少六个月有效;
5、两份用中文写有申请人现住址的粘性贴纸;
6、正确支付的申请受理费;
7、邀请函;
8、加拿大亲属的身份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9、加拿大亲属的收入及财政状况证明(如税单,雇佣证明、银行对帐单等);
10、与加拿大亲属的关系证明(如出生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等);
11、申请人工作证明或说明养老金的退休证明;
12、申请人资产证明(如存款证明、存折、房产证、车辆登记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