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
一波三折的簽證經歷
L同學獲得簽證的過程真說得上一波三折,在與我們律師事務所簽約之前,由於個人原因,L同學還沒提交留學申請,而這個時候距離學校的開學時間很近了,L同學擔心就算取得簽證,也會錯過學校規定的時間。
考慮到時間緊迫,我們幫L同學預約了加急面談,面談的結果是回家等候通知。過了10天,L同學還是沒等到簽證批准通知,這個時候離學校的開學只剩下幾天的時間了,L同學和父母都很著急。根據L同學的情況,李律師一邊與領事官員溝通希望能儘快批准簽證,一邊聯繫L同學美國學校的學生顧問,爭取到了學校寬容L同學的報到時間。經過緊鑼密鼓的一番努力工作,L同學終於在報到時間的前幾天拿到了簽證。
案例2
被拒簽學生再次申請,重獲留學簽證
D同學在美國已經讀了一年大學了,第二年去簽證的時候卻遭到了拒簽。經人介紹,來到我們律師事務所諮詢。
我們發現原來D同學在美國讀書的成績不是很好,大部分科目的成績都是E,在面談的時候,簽證官都有問到D同學很多關於成績的問題。經過詳細考慮,李律師決定替D同學重新申請,準備材料,並解釋關於成績的問題,因為D同學是獨生女,第一次離開父母這麼久去外國求學,難免會有很多牽掛,經過一年時間的磨合,現在已經開始慢慢熟悉美國的生活習慣,並且希望能夠繼續學習更多有關企業管理的知識,以後回國幫助父親打理家族事業。
經過李律師的專業輔導,D同學在第二次面談的時候順利獲得了簽證。
案例3
申請留學簽證被拒三次的S同學,在李律師的專業指導下,第四次面談成功取得簽證
S同學,14歲,在廣西一間著名的藝術學院學習。他自小熱愛音樂,5歲就開始學習鋼琴,對鋼琴有著濃厚的興趣。儘管他年紀輕輕,但已在不少的鋼琴比賽中獲得優異的成績。作為S同學的父母,除了為兒子的鋼琴成績感到欣慰,更加希望兒子在鋼琴方面取得更大的成就,S同學對於自己未來的路也將好了規劃,於是,他選擇到美國留學深造。
成功申請學校後,在有關仲介公司的幫忙下,S同學來到了領事館面談。儘管準備充足,也將自己在鋼琴方面的成績展示給領事,領事都點頭表示滿意,但領事多次詢問S同學有沒有親屬在美國,S同學都給予了否定的答案,結果領事並沒有批准S同學的簽證。S同學不明白為什麼會被拒簽,在仲介公司的遊說下,又匆匆地申請了2次面談,但都被拒簽了,這對於一心想著出國留學的S同學來說是多麼沉重的打擊啊!
後來,通過朋友介紹,S同學和父母前來委託李律師幫忙,希望可以知道拒簽的原因並取得留學簽證。李律師審閱了相關材料後,認為S同學各方面的條件很好,特別是鋼琴方面的優勢,這是非常有利於給領事留下好印象的。但由於S同學年齡太小,如今只有14歲,領事極有可能因為S同學的年齡問題而拒簽。於是,李律師一邊指導S同學要提交他在美國留學的生活安排,另一方面又立刻聯繫領事館,清楚闡述S同學的情況,瞭解拒簽的原因。2013年7月下旬,S同學第四次到領事館面談。由於面談前李律師已向領事具體地闡述S同學的情況,S同學也準備了更充分的文件,所以面談當天,領事清楚瞭解到S同學的真實情形,S同學也能從容地回答領事的問題,領事當場就批准了S同學的簽證,而且還告知S同學I-20表很重要,切記要把它放好。
S同學已經在美國開展了自己人生新的一頁,在此祝他學有所成,在音樂方面取得更大的進步與成就!
案例4
有移民申請記錄的小Y喜獲留學簽證
小Y是一位20歲的高三在校生,之前參加夏令營到過美國,非常嚮往美國的大學生活。
父母離異後,小Y跟母親一起生活,去年他的母親與一位美國公民結婚,他的繼父為他們遞交了移民申請。同年10月,移民局批准了小Y與他的母親的I-130(CR1和CR2)移民申請,他的繼父也在為他們做擔保材料了,一切都似乎很順利,小Y非常渴望早日與母親一起移民美國,可以在美國生活及讀書。但在一個偶然的機會,小Y在網上看到了有關繼父申請繼子,其中有一個要求是:他的母親必須在他18歲前與美國公民結婚,那樣他才符合CR2的申請資格!面對這個突如其來的信息,小Y愣住了,因為他母親與繼父結婚時,他已經超過了18歲!那樣自己豈不是不能跟隨母親移民美國?為什麼他們的美國律師從來沒有告訴他這個信息?移民局又為什麼會批准了他的I-130移民申請?到底領事館會批准他的移民簽證嗎?一連串的疑問讓小Y非常焦急不安,很想弄個清楚明白,但卻不知該去哪裡尋求幫助。
小Y非常苦惱,眼看著自己馬上就要高中畢業了,去美國念大學是他的夢想,他決定無論移民申請的結果如何,他還是先向自己心儀的美國大學遞交了申請,很快他就收到了大學的錄取通知。同時,他也周圍問身邊的朋友,看看在中國有沒有美國律師可以協助他辦理留學簽證,很幸運的,他的一位朋友向他大力推薦李家祥律師。
小Y帶著自己的一串的疑問來到諮詢李律師,在瞭解了詳細的情況後,李律師告訴小Y,他的繼父必須要在小Y18歲之前與他母親結婚才可以為他申請CR2,雖然現在移民局批准了他的CR2申請,但是到領事館這邊,領事也不會批准的。小Y擔心地問,那麼我的留學申請會因為我繼父為我申請了CR2移民簽證而受影響嗎?我是不是不應該向領事提及我繼父為我申請的CR2呢?李律師肯定地說,無論在何種情況,都不能欺騙領事,萬一被查出有隱瞞或虛假情況,可能會導致以後都去不了美國。而且小Y的成績比較優秀,李律師建議應該從自身找優勢,爭取贏得領事的信任,獲得F1留學簽證。小Y覺得李律師非常的專業,於是委託李律師協助辦理F1留學簽證手續。
在填寫表格時,我們如實填寫了小Y的繼父為他申請了CR2移民的手續,在面談前,李律師為小Y作了詳細的面試輔導,因此在面談時,小Y非常清晰有條理地告訴領事自己去美國留學的計劃,獲得領事的贊許並批准了他的簽證。小Y非常激動,他有點不敢相信面談會如此的順利,他也明白到,是因為自己相信了李律師的專業意見,如實填寫自己的移民情況,才獲得了領事的信任。
案例5
一周時間,李律師助Z同學取得加拿大“小簽”簽證
9月3日,剛回國度完暑假的Z同學準備乘機回加拿大繼續自己的大學學習,但是在機場辦理登記手續時,卻被告知他的加拿大留學簽證已經在2015年9月30日到期了,所以無法辦理登機手續。Z同學跟機場人員解釋自己已經在2015年7月,也就是在簽證有效期前已經在加拿大移民局遞交了延期申請,並且移民局也批准了他的申請,他連忙遞上自己的學生准證study permit,上面清楚顯示Z同學可以合法在加拿大學習直至2017年4月19日。但是任憑Z同學怎麼解釋,機場的工作人員告訴Z同學,因為他護照上的簽證已經過期了,所以無法讓他辦理登機手續。
Z一家非常焦急,因為開學的日子馬上到了,而一般的留學申請時間需要4周甚至更長的時間,這樣就會耽誤了開學的時間,真的非常麻煩。通過親戚介紹,Z同學馬上跟李律師聯繫,將事情的經過一五一十地告訴李律師,也提出自己的疑問,為什麼自己的學生准證study permit還有效卻入不了境?李律師告訴Z同學,在機場或者入境時,都是要憑有效的簽證,現在只能馬上遞交“小簽”申請。李律師馬上指導Z同學準備簽證材料和申請表格,同時,李律師考慮到在香港遞交申請會更加快捷,於是在香港簽證中心為Z同學遞交了申請,同時也為Z同學解釋了當中的誤會,希望能儘快給予Z同學簽證。功夫不負有心人,9月12日,李律師接到簽證中心的電話,Z同學的護照已經返回簽證中心了。
拿到簽證後,Z一家真是非常感謝李律師的秉力幫助,在短短的不到一周的時間幫他取得了簽證,13日,Z同學乘坐飛機飛回加拿大了。在此我們也要給廣大的留學生提個醒,一定要留意護照上的簽證有效期,如果到期了,就必須重新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