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例1
相差30年的IR1上訴簽證
X女士,1975年出生,第一任丈夫是福建人,婚後不久,前夫就去美國打工一直沒有回來,,導致兩人婚姻名存實亡,兩人於2005年離婚,離婚後,X女士獨自撫養2個子女,2006年與Z先生結婚。Z先生,福建人,1945年出生,曾有過兩段婚姻,其中第二段婚姻是在美國與一個B1/B2身份的人結婚,並且沒有生育孩子。
X小姐經朋友介紹與Z先生認識,兩人相識幾個月,Z先生就回中國與X小姐見面,兩人感覺不錯,但是基於對婚姻的認真,兩人繼續交往了一年,最終在06年7月結婚。婚後,Z先生經常回中國探望X小姐,兩人的感情很好。
2008年X小姐第一次去領事館面談,面談的結果竟然是被退檔,他們只好重新申請,2010年4月X小姐第二次去領事館面談,但還是逃避不了被退檔的命運。X小姐很灰心喪氣,也很困惑為什麼有情人不能終成眷屬,愛情為什麼要受到年齡的限制。
後經人介紹,X小姐找到李家祥律師,李律師瞭解詳細情況,分析了X小姐之所以被退檔的最大問題是兩人的年齡相差有三十歲,婚姻的真實性受到質疑,儘管X小姐與Z先生一直有電話聯繫,但信件的聯繫在第一次面談被退檔後就終止了,而且移民局曾在2010年2月寄出第一次申請的答辯通知給Z先生,但他美國的律師告訴他,因為他已經重新申請了,所以不用理會答辯通知,這也是X小姐第二次被拒簽的原因之一。李律師在與夫婦兩人溝通後,相信他們的婚姻是真實的,李律師相信可以幫助這對夫妻。同年7月,Z先生收到了移民局發出的因為他們沒有答辯而要取消他們檔案的通知,因為時間非常緊急,李律師知道如果再錯過這次機會,他們的申請將會很困難的,於是馬上幫Z先生填好相關的表格及交了費用,另一邊就按要求要他們準備證明文件。後來檔案還是被送到上訴庭處理,沒有多久,第二次申請的檔案也收到答辯通知了,李律師再次為他們遞交了上訴的檔,2011年10,移民局終於傳來好消息,X小姐及兩個孩子的上訴申請已經批准了!
2012年2,X小姐再次到領事館的面談通知,李律師為X小姐進行了細心的指導和專業的培訓。最後,X小姐順利通過了面談。
X小姐一家都很感謝李律師的幫助,其實能幫到更多有需要的客人,也是我們工作的最大動力。最後也衷心祝福X小姐一家在美國有個美滿幸福的家庭。
案例2
相差42年的IR1上訴簽證
H 女士,廣東開平人,1978年出生,2005年在朋友家認識了現在的丈夫B先生。B先生廣東開平人,1936年出生,前妻于2002年去世。H女士在2007年4月與前夫離婚後,帶有一個5歲的兒子,同年7月與B先生結婚。相差42歲的年齡差距,以及在離婚後3個月馬上跟一個年齡大自己這麼多的人結婚,這段婚姻理所當然被領事官懷疑,所以在面談後,H女士的檔案被退回移民局了。
H女士是經人介紹,於2008年11月來向李家祥律師諮詢。從H女士口中李律師得知,儘管她和B先生年齡差距很大,但他們的感情確是真實,相隔兩地的痛苦讓他們很難接受,而且B先生年老,身體也不是很好,很需要有人照顧。李律師根據H女士的情況,替H 女士詳細制定了重獲簽證計畫。2009年9月,收到了上訴通知,經過搜集相關證據和資料及提供相關的聲明等一系列工作後,因為他們的案件比較複雜,移民局也不能決定,最後檔案還是要送交上訴庭處理,但憑藉著李律師的專業的知識及用心服務,半年後上訴庭批准了他們的上訴。2011年中,領事館安排了重新面談的時間,經過李律師的細心指導和專業培訓,H女士意識到自己應該提供更加充分的證據來證明這段婚姻的真實性,被問到比較複雜的問題時都能清晰地解釋清楚他們的情況,經過幾位元簽證官的討論,他們最終決定批准A女士的簽證。
收到簽證後,H女士喜極而泣,這張簽證真的來得很艱難,H女士告訴我們,曾經一度有過放棄繼續簽證的念頭,但我們堅持不懈跟進案件的精神給了她很大的鼓勵,讓她有信心能夠重獲得簽證,所幸的是這些艱辛最終沒有白費。現在H女士及兒子已經開心的在美國與丈夫過著幸福的生活,在這裡我們也衷心希望H女士全家的生活越過越美滿!
案例3
經歷了豁免與上訴申請,Y女士最終與丈夫在美國團圓了!
2010年8月4號,對於Y女士兩母子來說真是一個不平常的日子,因為在這天他們終於拿到了夢寐以求的簽證。回想起這段艱難的簽證路,Y女士說,真的很感謝李律師的幫助,否則他們是不可能取得簽證。
Y女士,福建長樂人,與前夫離婚後帶著兒子過生活,後來偶遇已經在美國多年的小學同學L先生回國探親,兩人度過了快樂的時光,後L先生回到美國後繼續與Y女士聯繫,並於1年後兩人喜結良緣,結婚後L先生回美國就開始申請Y女士及繼子的移民。
出乎意料的是,在面談時,領事問了Y女士一些關於她前夫如何去美國的問題,Y女士因為不會普通話,也不會字,所以可能產生了誤會,最後領事給她一張寫有Section 212 (a)(6)(E)的拒簽單。這些條例,不僅Y女士不明白,L先生也不清楚,最後Y女士聽人說李律師在處理這些複雜的案件很有一套,於是Y女士來到了我們律師事物所諮詢,Y女士告訴律師,原來她前夫拋棄她跑去美國了,並帶走了家裡的所有錢,於是李律師分析正是因為這個原因所以移民簽證官以“協助他人偷渡”拒絕了她的簽證。李律師幫助Y女士準備了充分的材料申請豁免,好不容易豁免申請得到了批准,Y女士卻等來了另一份通知,需要她第二次面談,怎知面談後領事卻以不相信他們夫妻關係要退走他們的檔案。真是晴天霹靂,對他們兩夫婦的打擊真不少啊!但是李律師告訴他們,真金不怕紅爐火,只要堅持下來,他們一定可以生活在一起的。
後來經過向移民局上訴,終於工夫不負有心人,李律師的努力沒有白費,Y女士的等待也沒有白費,她和兒子的簽證獲得了批准。
拿到簽證後,Y女士喜極而泣,“感謝李律師,我沒有想到自己還能有機會到美國與丈夫團聚,是李律師的專業能力幫助了我,沒有李律師,我不可以能到美國的。”
案例4
語言障礙無法阻止“異國戀”
L先生與到中國旅遊的在美國土生土長的L女士相識于一個偶然的機會,雖然兩人語言不通,但是L女士對L先生可謂一見鍾情,很欣賞他的老實,可惜當時L先生還是有妻室的人。後來L先生與前妻結束多年紛爭不斷的婚姻,L女士得知後,馬上回中國向L先生表白,L先生也被她的真誠與體貼感動,在離婚短短一個月後,就與L小姐共諧連理。婚後他們度過了很開心的日子,可惜在面談的時候由於緊張,L先生三番四次回答錯了問題,因此最終導致簽證被拒,在補充檔後就被退檔。
李律師仔細瞭解L先生的情況後,分析其簽證失敗的原因歸根為:兩人的相識時間很短,L先生更是在離婚一個月後便登記了結婚,其次L先生連基本的英文都不會,兩人的溝通只能通過翻譯軟體,再者在面談時的表現也欠佳。基於這幾條看來,的確是令人懷疑他們兩人的婚姻關係。但是在與L先生談話中,李律師知道他們雖然語言溝通不是很好,可是L先生在毫無英文基礎上,為了爭取與L女士實現早日團聚,年屆60了,重回課堂從零開始學習英文,工作之餘就聽L女士從遠洋寄回的精心挑選的英文CD,也為這份執著動容。
通過李律師的努力,很快移民局就寄出了上訴通知給L女士,因為他們兩人的證據非常充足,短短一個半月,移民局就重新批准了他們的檔案,第二次面談,L先生很順利就取得簽證。
L先生拿到簽證後,馬上飛到美國與L女士一起生活,還把他們在美國的生活相片發給李律師,分享他們的幸福。這份感恩的心,會在他們生命的時光裡延續。
案例5
離異的Z女士及3個孩子分別獲得IR1和IR2簽證
Z女士的簽證經歷可算得上是曲折,她的丈夫L先生是K1簽證去美國的,與前妻離婚後10個月就和Z女士結婚了,而Z女士在與L先生結婚前也曾有過一段婚姻,並有三個孩子。因為他們兩人從小就一起長大的,所以能重新建立一個家庭,他們都非常珍惜這段婚姻,L先生對Z女士的3個孩子也是寵愛有加,這個幸福的家庭天天盼著能團聚。
可是Z女士面談後就被退檔,萬般無奈之下,他們四處找人幫忙。後來Z女士經人介紹李律師在處理移民簽證案件方面很有經驗,於是來到我們律師事務所,李律師聽完他們的陳述,憑藉多年的經驗,建議他們等候上訴通知,但因為他們迫切希望可以早日一起,認為重新申請比較快,因此李律師就分兩步同時進行——重新遞交I-130申請和向移民局催促儘快發出上訴通知。
第二次申請很快就迎來了面談約見,一切都很順利,只是面談後領事要求Z女士與3個孩子做DNA測試證實親子關係(Z女士的確是3個孩子的親生母親),但之後領事居然毫無理由地再一次退走他們的檔案,李律師多番跟領事館的主管溝通,雖然他們承認這樣的判決是有問題,但還是要等上訴通知。
皇天不負有心人,沒有過多久,第一次退檔的申請就收到了上訴通知,短短4個月後,Z女士及3個孩子就再次被安排去領事館問話,因為在上訴時已經把當初領事館懷疑的問題一一反駁及提供了有力的證據,所以非常順利的,他們的簽證獲得了批准。事實也證明,當領事館懷疑婚姻虛假,上訴是最有效的方法。
拿到簽證後,Z女士哽咽了,“只能說實在是太感謝李律師了,經歷兩次退擋,我沒想過這輩子我還有機會能去美國。”我們在這裡也衷心希望Z女士一家在美國過得幸福美滿。
案例6
李律師助退檔的M先生取得簽證
7年前,M太太申請丈夫M先生移民美國,由於面談的時候,M先生回答領事的問題時顯得不太自信,導致領事懷疑了M先生和他太太關係的真實性,因而將M先生的檔案退回美國移民局重審。
遠在美國的M太太,一聽到丈夫退檔的消息,心情是多麼的難過,美好的憧憬在這一瞬間被完全打破。M太太本想著一年多就可以申請丈夫到美國團聚了,這樣既解脫了兩人的相思之苦,又可以在美國組建幸福家庭。因此婚後不久就在美國買了一間房子,雖然M太太獨自一人在美國供房子非常吃力,但她一直以為丈夫很快就能來美國與她一起分擔這個重擔,所以M太太以為辛苦的日子很快就能熬過。退檔這個消息無疑讓兩人覺得悲痛無比,M太太多想馬上回到中國,安慰支援M先生,但是每個月要供樓,她真的一天也不能不請假啊!無奈之下,他們只能強忍心中的淚水,默默地等待。之後,M太太在美國也收到上訴通知,可是他們基本不知道怎樣處理,也不知道該找誰幫忙,於是就放置一邊沒有理會。
時間一晃就到了2011年了,M太太通過美國的朋友介紹,瞭解到李律師無論在國內還是國外,都是一位元辦理移民簽證事務的專家。於是,M太太就讓M先生前往李律師的事務所諮詢,希望李律師可以幫到他順利拿到簽證。
隨後,M生前來李律師的事務所諮詢。交談中,李律師瞭解到M生的案情是相當複雜的。李律師分析領事懷疑M先生與太太的關係的原因共有三點,“第一,M太太比M先生年長18年,老妻少夫這種搭配,領事很大機會認為有違中國的傳統;第二,M先生的前妻,在兩年前與美國公民再婚,帶著兒子已移民去了美國;第三,M太太與M先生結婚後,足足6年沒有回中國探望丈夫,兩人已分隔異地多年,且沒有保留電話單等聯絡證據。”這三個原因,足以讓領事懷疑M先生的婚姻不是真實的。李律師認為,他們收到上訴通知也沒有理會,也會增加重新申請的難度,但是,在與M太太通了電話後,聽到他們夫妻分隔多年渴望團聚的心情,並且他們對婚姻的執著,打動了李律師,李律師決定接受他們的委託,幫他們重新向移民局遞交移民申請。
所有申請材料遞交到移民局後,很快就收到了接收通知,但是半年時間過去了,還沒有收到批准通知,李律師多次與美國移民局溝通,最後收到一份要求提交多方面的檔來證明兩人的夫妻關係。李律師馬上根據移民局的要求,協助他們夫妻補交了關係證明檔。因為檔準備得非常齊全,而且證詞非常的嚴謹,短短一個半月,移民局就發出了批准通知。
四個月後,M先生收到了約見信。面談當天,雖然領事問了M先生很多關於他和太太的問題,由於面談前李律師給M先生作了詳盡的輔導,並叮囑M先生,不要畏懼,從容面對就可以了。因此,M先生此次面談回答得非常有自信,也令領事感到非常滿意,最後批准了他的簽證。
M先生一收到簽證,連忙前來答謝李律師。他說:“這次我終於找對人了,我的簽證能夠獲批,全因李律師的幫忙啊!感謝李律師!”
案例7
結婚十年,經歷上訴,Z小姐與3個孩子終於取得簽證
Z女士曾有一段不如意的婚姻,與前夫有3個孩子,後來因為前夫赴美謀生後,兩人聚少離多,聯繫逐漸減少,最後離婚收場。C先生是美國公民,與前妻結束一段失敗的婚姻後,回到中國散心。C先生探望妹妹的時候,悉知早已相識的Z女士已與前夫離婚,婚後還帶著3個孩子,這讓C先生感到非常驚訝。得知情況後,C先生通過妹妹與Z女士再次聯繫上, Z女士的堅強、樂觀,讓C先生十分佩服,慢慢地,C先生不斷湧現昔日對Z女士的好感之情。隨後,C先生與Z女士經常約會,與Z女士的感情也越來越好,彼此也認定了對方就是自己要找的合適伴侶。2001年10月,Z女士與C先生在中國正式登記結婚。
婚後,為了與Z女士一起生活,共建美滿的家庭,C先生一回到美國後,立刻辦理Z女士和孩子的移民申請。2002年10月,Z女士終於收到了領事館的約見信。面談後,領事要Z女士補充一些關係證明材料。C女士按要求遞交材料後,卻被領事通知檔案要退回移民局重審。
退檔後,Z女士感到非常疑惑,但又無能為力。因此,夫婦兩人商量後,決定再一次申請移民簽證。相對於第一次簽證申請的時間,第二次申請的時間顯得非常漫長。直到2006年7月,Z女士才等來了約見信,但Z女士這次面談也並不順利,再次被退檔。C先生在美國非常著急,一直找律師跟進,直到2009年底,他們才收到移民局的答辯通知,按照要求補充了有關證據文件後,3個月後,他們的檔案被移民局重新批准了,也即是移民局認定他們的關係是真實的,這對他們夫婦來說,真是一個令人激動的好消息。2010年4月,Z女士再次到領館面談,但依然被要求補交有關證明兩人交往及婚後的證據,證明Z女士與C先生的婚姻是真實的,並且還要Z女士解釋前夫在美國的情況。
再三被拒簽的Z女士,心裡非常難過,這次她不敢再貿然自己補充材料。通過熟人介紹,Z女士來到了李律師的事務所諮詢。李律師瞭解Z女士的具體情況後,認為這次補充的資料非常關鍵,稍有差池,就有可能被領事再次退檔或者被冠以“協助前夫偷渡去美國”的罪名。李律師花了許多時間看Z女士上訴的檔,然後給他們一些法律的意見與建議,針對領事的要求作出合理的解釋,在瞭解了Z女士的前夫去美國的細節後,也請她如實反映有關情況。
所有檔準備好後,就馬上遞交到領事館,幾個月後,Z女士收到了新的藍單,這次是要求Z女士補交夠資格的聯合擔保人,補交好聯保人的相關檔後,很快Z女士及3個孩子就收到簽證包裹。
收到簽證包裹的Z女士,心情非常激動。她說:“這麼曲折的移民簽證路,我和孩子們終於走過來了。我要感謝李律師,如果沒有李律師的幫忙,沒有李律師的指導,沒有李律師的鼓勵,我也不可能那麼順利就拿到了簽證!感謝李律師,既讓我們夫婦倆能擺脫十多年的相思之苦,也讓我的孩子到美國獲得更好的教育。謝謝李律師!”
案例8
H先生與L小姐在網上認識,兩人情投意合,發展成為男女朋友,2008年L小姐跟隨家人移民美國,兩人就通過網路互訴相思,一年後,L小姐回中國與H先生結婚,並為H先生遞交了移民申請。
2011年10月,H先生終於收到領事館的面談通知信,但面談後,領事卻認為他們兩人的婚姻不真實,要將檔案退回移民局重審。李律師在向H先生瞭解有關問話的情況的時候得知,H先生在面談時心情非常緊張,一些簡單的問題也要想了片刻才回答,後來因為極度緊張,竟然對岳父的情況也回答錯誤了,等反應過來的時候,領事已經直搖頭了,領事雖然很認真地看了他們的生活照及結婚照片,但還是拒絕了他的簽證。李律師分析,H先生犯了簽證的大忌,明明是真實的婚姻,但是因為緊張,所以神情緊張及東張西望,會給領事留下了一個不良的印象,再加上回答錯誤,更令人懷疑。但是李律師看完H先生與L小姐的資料,認為領事不能連補充材料的機會也不給,就直接退檔。
李律師立刻寫信至領事館,希望領事能夠給H先生補充材料的機會,但是領事回復信函,仍然堅持要退走H先生的檔案。檔案不能留在領事館處理,李律師只能要求領事館儘快把檔案退回美國移民局,因為只有這樣,才能儘快收到上訴通知,領事館也同意儘快退走檔案。但9個月過去了,李律師多次向移民局查詢,但是移民局還是沒有收到領事館退回的檔案。一般情況下,6個月左右,移民局就會收到退回的檔案,現在超出了正常的處理時間,於是李律師馬上跟國務院聯繫,希望他們能夠協助解決移民局一直沒有收到領事館退回的檔案,希望他們能夠協調兩個部門之間的運作,讓H先生儘快能夠與太太團聚。一個星期後,李律師收到移民局的答覆,他們已經接收到H先生的檔案,並會再次審核。
轉眼間,移民局已經審核H先生的資料3個多月了,但仍然沒有收到處理結果的通知,於是李律師又致電到移民局,移民局承諾很快便會作出最終處理。2013年3月,終於從移民局那邊收到一個好的消息,移民局決定重新批准H先生的申請,也就是說,H先生不需要上訴,移民局在審核了他們的資料後,就馬上維持原來的判決。這對於H先生來說,真有點“尋冤得雪”的感覺。
很快,H先生就收到領事館的通知,可以在網上預約面談時間了。面談前,李律師與H先生作了充分的面談輔導,當然,最重要的還是叮囑H先生一定要放鬆心情。H先生也吸取了之前教訓,以輕鬆的心情迎對領事的問題,很順利的,領事當場批准了他的簽證。
H先生收到簽證包裹後,非常高興,他說如果不是李律師,他的申請不會這麼順利,不需要上訴就能獲得簽證。這樣不單節省了時間,最重要的是,在李律師的努力下,移民局也認為H先生與L小姐婚姻是真實的,領事館當初的判決是不正確的。
案例9
兩次退檔的Z太太與超齡的女兒,在李律師的幫助下成功取得IR1和F1簽證
門鈴響了,打開門,看到Z先生和Z太太臉上燦爛的笑容,不用多問,就知道他們是帶來捷報了。“謝謝李律師,謝謝你們全體員工啊!我太太和女兒的簽證順利通過了!真是太感謝你們了!我們等這一天,已經足足十年了,我的電話卡都有好幾箱了,但如果不是李律師的幫忙,我還真不知道有生之年能不能跟她一起生活啊!“Z先生很激動地說著,是啊,對於一位已年過七十的老人來說,這十年真是讓他受了不少的苦,本來只是想老來有個伴,但沒有想到為了這個老伴,他從零開始學習英文,努力考試入籍,就為了早點團聚,但Z太太兩次面談都被懷疑關係退檔,這十年他往返中國11次,卻只能是短暫的停留。“幸好朋友介紹李律師給我,否則我的案子還在仲介那裡,任由他們說幫我上訴,然後就是周而復始的重新申請。”說起那段經歷,Z先生還是忿忿不平,09年Z太太第一次去領事館面談遭退檔,聽朋友介紹找到臺山的仲介公司,仲介公司說會為他們向領事館上訴,但最終Z太太還是收到領事館的一紙退檔通知,仲介公司就馬上叫Z先生重新遞交I-130申請,結果2010年,Z太太第二次面談再遭退檔,此時Z先生才知道上當受騙。
後來Z先生經朋友介紹來到李家祥美國律師事務所,當李律師瞭解了整個過程後,很肯定地告訴Z先生,如果不向移民局上訴,重新獲得移民局的肯定的話,估計再申請10次還是不行的。而且Z太太的女兒當時已經24歲了,如果重新申請必須要按新的申請的排期日子輪候的,但若上訴成功了,就可以按最初申請的排期計算,不用再浪費時間。在看了Z先生的有關申請材料後,李律師指出了一些材料欠缺的地方,同時也充滿信心地說,一定可以幫他們上訴成功的。Z先生非常信任李律師,馬上委託李律師代為向移民局上訴。
在李律師的催促下,5個月後就收到移民局的上訴通知了,然後就是緊張地收集證據並有針對性地進行答辯了,但因為退過兩次檔,最終移民局決定把檔案轉到上訴庭,由上訴庭作出最終的判決。在這個過程,李律師仍不懈地努力,最終收到上訴庭的好消息---“維持原判”(即維持移民局最初的批准的決定),不久後,領事館就安排Z太太與她的女兒去面談了,面談過程很順利,領事當場批准了Z太太(IR1)和女兒(F1)簽證。
在此恭喜Z先生與Z太太在歷經10年的等待後,終於可以團聚了!!如果你也有跟Z夫婦相同的遭遇,請不要輕信仲介公司的承諾,立即聯繫我們吧!我們一定會以專業的、合法的途徑助你成功取得簽證,讓您們一家團圓!
案例10
恭喜與丈夫年齡相距29年的L女士順利獲得IR1簽證!
L女士, 1965年出生在臺山出生
W先生,1936年在臺山出生,現是美國公民,2008年初喪偶
這兩個年紀相差29年的人,在W先生的前妻去世後,經朋友介紹,在08年互通電話,之後W先生特意在08年9月回中國與L女士見面,兩人感覺很好,感情發展迅速,W先生回美國後,兩人保持密切聯繫,經過一年的交往及雙方親人的同意,於09年7月結為連理。可惜L女士在領事館的面談並不順利,一紙“懷疑關係,退回移民局重審”的判決,讓兩人的心情異常難過,難道年齡差距大就不能結婚嗎?就不是真心相愛嗎?
經過朋友介紹,L女士來到李律師辦公室進行諮詢,在詳細瞭解L女士與W先生的認識交往過程及看了相關的證據檔後,李律師非常同情L女士的情況,她都已經是40多歲了才找到自己喜歡的人,卻不料遭到領事懷疑,李律師告訴L女士,真金不怕紅爐火,鼓勵L女士用時間來證明一切,一定會盡力幫他們夫婦沖過這一關的。
在李律師的努力下,幾個月後,收到移民局的上訴通知,不出所料,的確是因為兩人的年齡差距及聯繫證據不足而讓領事對兩人的關係產生了懷疑,李律師馬上通知L女士,讓他們作出真實且合理的解釋,並提交了證據資料,另一方面,李律師也開始準備充分的律師函進行辯解。雖然資料都準備得很充分,但畢竟兩人年紀相差29年,所以最終移民局還是將檔案交由上訴庭作出審理,在這個過程中,李律師也經常跟進案件,之後收到上訴庭的通知——移民局必須給予申請人申訴的機會,移民局如果決定要取消此移民申請亦應清楚證明此婚姻不是真實的,所以要求移民局重新審理此案及要考慮申請人呈上新的資料。這真是一個好消息啊,兩個月後,移民局就重新批准了案件並轉回廣州領事館處理。再過了兩個月,廣州領事館就安排L女士重新面談。李律師告訴L女士,面談時一定要放輕鬆,不要緊張,認真地聽清楚領事的的問題並如實回答就可以了。面談的過程非常順利,領事問了幾個問題後就批准了L女士的簽證!L女士當場不停地謝謝領事,心中更是謝謝李律師的幫忙。
L女士終於能夠飛往美國,在那裡,有一個愛她的人在等著她,希望他們永遠幸福快樂!
案例11
助年齡相距15年,語言不同的M夫婦,一個月獲得上訴批准並成功取得簽證
聖誕節後,我們收到了遠在夏威夷的M先生給李律師的一封充滿喜悅的感謝信,感激李律師的幫助,讓他與太太Y小姐如願在美麗的夏威夷共渡聖誕!M夫婦結婚兩年,這700多天裏,他們天天盼著能早日一起生活。在平安夜那天,M太太收到了久盼的簽證包,然後M先生馬上來中國,沒有停留的,兩人就又馬上飛回美國,為的就是能在美國與親人、朋友及同事一起歡慶這個特別的日子,因時差關係,他們最終能在美國與親人過聖誕節!這對於他們來說,意義非凡。
M夫婦的相識,真的是天意的安排。M先生是土生土長的美國人,經歷了兩段不愉快的婚姻後,在婚戀網上看到了Y小姐的照片,幾乎是一見鍾情的就愛上她,用他的話來說,就是覺得這個女孩跟別的女孩不一樣,有著特別真誠和陽光的笑容,於是他就給Y小姐寫信了。而此時在彼岸給M先生回信的並不是Y小姐,(後來他才知道,原來是婚戀網的人把Y小姐的照片放在網上了)幾封信後,M先生覺得自己已經愛上了Y小姐,並想馬上來中國見她,婚戀網的人也覺得M先生是很真誠的,於是聯繫上Y小姐,把事情的經過向Y小姐解釋清楚,希望她能給M先生回信。開始Y小姐並不打算回復M先生,但後來聽說他愛運動,很幽默,覺得跟自己很相似,就給M先生回信了。就這樣,一個多月之後,兩人已經深深地愛上了對方,M先生決定回中國與Y小姐見面。
雖然語言不同,但在翻譯的幫助下,兩人有了更深入的瞭解,Y小姐的家人見了M先生後,也對他很讚賞。本來只是打算先見個面的,但因為兩人非常投緣,見面的第3天,M先生向Y小姐求婚了,因為不想忍受分離的痛苦,兩人更作了一個大膽的決定,在M先生回美國前,兩人登記結婚了!之後M先生大概每隔3個月就回中國探望Y小姐,雖然分開只是3個月,但對於兩人來說還是太漫長了。
2012年9月,終於等來了領事館的面談通知信,M先生計畫來中國陪Y小姐去面談,獲得簽證後兩人一起回美國,於是M先生買好Y小姐去美國的機票就來到中國陪Y小姐去面談。但面談的結果卻是領事懷疑兩人的關係,要將檔案退回美國重審。兩人無法言語的傷心,M先生馬上給美國的律師打電話,律師讓他馬上跟李家祥律師聯繫。M先生顧不上禮儀,沒有預約就直接來到李律師的辦公室。
當李律師瞭解到M夫婦的情況後,覺得主要是因為兩人的年紀相差15年,再加上在雙方第一次見面的5天后就結婚,而且兩人還有一個硬傷,就是兩人的語言不同,而Y小姐的英文並不算太好。在面談時,領事不僅用英文,還用了韓語問話,因為夫婦兩人都會一點韓語詞匯,所以平常兩人的交流,是英文、韓語、中文夾在一起的,但面談時,領事用完英文問話,又再用韓語問話,Y小姐就變得十分緊張了,以致有些問題沒有回答好。但是當李律師看到兩人的照片及一大疊的電話單後,最重要的是,坐在面前兩人流露出來的情感,李律師相信他們的婚姻是真實的,所以告訴他們,一定會幫他們上訴成功的。
在李律師的努力下,2013年的8月份,終於收到了移民局寄出來的答辯通知,果然如李律師推斷的,領事是因為兩人的年齡差距、認識到結婚的時候短及語言溝通問題,所以才認為兩人的婚姻是虛假的。李律師馬上讓M夫婦準備相關的證明文件,此時M夫婦還是非常忐忑不安的,尤其是Y小姐,在經過上次面談的打擊後,好長一段時間夜不能眠,幸得到M先生的關愛才慢慢恢復過來。他們最關心的是,遞交了證明材料後不知道又要等多久才能有結果呢?因為兩人的文件非常的充分,只有短短的一個月,就收到移民局的批准通知了,這無疑給兩人一支強心針。
兩個月後,Y小姐收到通知可以上網預約時間去領事館問話,面談後,領事要求補交M先生經過公證的護照影本,12月初補交了資料,因為M先生急切希望能與Y小姐共渡聖誕,所以李律師也請領事館加急處理,最終趕在平安夜收到了簽證,M先生馬上飛回中國帶著自己心愛的人又飛回了美國。
能幫助有情人完成心願,李律師也非常的開心,祝在遠洋的M夫婦,每天都過得開心快樂!
案例12
結婚11年申請4次,幾經波折終團聚。
四次申請,兩次退檔,兩次上訴,十一年的等待……所有這些痛苦,都在T小姐拿到簽證的那一刻,隨著幸福開心的笑容而消除。
L先生和T小姐相識之前,曾有一段不愉快的婚姻,為了不影響孩子的福利,與前妻分居了七,八年後,最終在2003年2月與前妻離婚。在2002年的時候,L先生的朋友H小姐在得知L先生的處境,並瞭解他下決定和他的前妻離婚後,就介紹了T小姐給L先生認識。通過電話通信,L先生和T小姐感情發展的很快,在2003年3月見面後,經過兩個月的相處,兩人有了一起生活的想法,最後L先生和T小姐于同年5月在臺山市正式登記成為夫婦。
隨後,L先生立刻返回美國,為T小姐遞交了I-130申請,可惜T小姐在2008年8月在廣州領事館面談後遭到退檔。L先生多次跟領事館溝通都沒有進展,因為不想浪費時間等候,L先生只好在2009年初為T小姐遞交了第二次I-130申請,但一直沒有消息。漫長的等待促使L先生無奈之下分別在2009年12月和2011年11月分別遞交了第三次和第四次的I-130申請。這些申請雖然浪費了很多的金錢與時間,但是無改夫婦兩人渴望團聚的心情。
第一次申請的檔案,經過兩年的漫長等待,最終在在2010年收到上訴通知,經過美國律師的幫助,他們的上訴取得成功,T小姐在2011年5月再次到領事館面談,萬萬想不到的是,領事再次將他們的檔案退回美國移民局重審。
多次申請沒有消息和退檔,讓L先生和T小姐痛苦不已。2013年4月再次收到第一次申請的上訴通知的時候,他們多番打聽,通過朋友介紹,來到李律師辦公室諮詢。李律師詳細地瞭解情況並審核了上訴通知後,告訴他們領事之所以在上訴成功後再次退檔,主要是因為L先生的低收入及兩人缺乏聯繫證據所以懷疑他們的婚姻的真實性,所以必須要作出合理及充份的解釋才能獲得上訴成功。夫婦兩人決定委託李律師代為上訴。
因為上訴的期限很快就到了,所以李律師立刻先為他們申請延期上訴,之後又馬上準備相關的證據提出答辨。大概5個月後,終於收到移民局的批准通知。很快就收到領事館的面談通知,面試前,李律師給T小姐做了專業的輔導,得到李律師的指點,T小姐的面談很順利,最終領事館批准了T小姐的簽證!
11年的等待終於在李律師的幫助下結束,L先生和T小姐非常感謝李律師,如果不是李律師的專業幫忙,他們也不知道自己還要等多久才能成功!
案例13
因隱瞞離婚次數導致退檔,重新申請後,D太太終獲簽證批准
按照預約的時間,D夫婦準時到達我們律師樓進行諮詢。在瞭解他們的情況時,D太太還是忍不住激動地抱怨D先生:“我真的不明白,你為什麼要隱瞞我離過兩次婚,當領事告訴我你離了兩次婚,我還跟他爭辯,現在想起來我都還生氣!”D先生一直在賠不是,“真的很對不起,我真的只是因為愛你,怕你不接受我,我大你差不多20年,我很擔心告訴你我離了2次婚,你不肯接受我。是我錯了!”
原來因為D先生與D太太的年紀相差18年,所以D先生擔心自己年紀大又離異兩次,D太太不會接受,所以就只說自己離異一次,但萬萬沒有想到,D太太在領事館面談時,領事問D太太是D先生的第幾任太太,D太太說是第二任,但是領事告訴她是第三任,D太太堅持自己的丈夫只離過一次婚。最終領事懷疑兩人婚姻不實,將檔案退回了美國移民局重審。在D太太的追問下,D先生才承認自己是離過兩次婚,在知道丈夫欺騙自己後,D太太非常難過,兩人為此爭吵了差不多一年,最終在D先生的真誠致歉下,D太太才原諒了丈夫,在朋友的介紹下過來諮詢李律師應該怎樣繼續申請。
大錯已鑄成,而且檔案退回美國移民局都已經一年了,還沒有收到上訴通知,李律師告訴他們最好的辦法就是重新遞交I-130申請,因為移民局重新批准申請的話,就等同承認他們的婚姻屬實。另外因為D先生只是綠卡持有人,重新申請需要等排期的,所以同時也會代表他們去移民局追蹤退檔通知,務求幫助D太太儘早獲得簽證。一切都非常順利,重新遞交的I-130申請很快就獲得了批准,但是一個月後也收到第一次申請檔案的撤銷通知書,此時D夫婦又非常著急了,明明第二次申請都批准了,為什麼第一次申請的檔案還會被要求撤銷呢?我們的第二次申請會不會是白費勁呢?李律師安慰他們,既然撤銷通知來了,我們就按照要求提供材料進行答辯。在李律師的幫助下,答辯材料如期準備好寄給移民局了,可是移民局最後還是同意領事館的調查報告,決定撤銷第一次的申請,把檔案轉到上訴庭審核。後來上訴庭又以提供的證據不足以推翻移民局的決定,而同意移民局撤銷第一次的申請,但判決書最後卻說明申請人可重新入紙申請他的配偶,但需提供足夠的證據支持他的申請。D夫婦又覺得沒有了希望,但是李律師告訴他們,上訴庭的判決內容是說明可以重新申請的,而第二次申請已批准了,我們就耐心等候領事館排期,面談時我們作好準備,應該是沒有問題的。
終於D太太收到第二次申請的約見信了,她是既開心又擔心,D先生也非常緊張,馬上請假回中國,希望太太能順利獲批簽證,一起回美國。面談當天,領事問了D太太很多問題,尤其對於D太太之前不知道D先生的第二段婚姻尤為懷疑,雖然D太太有點害怕了,但她謹記李律師的指導——不要害怕,說老實話就行了。所以在一個多小時的問話裏,D太太都沉著應對,領事為謹慎起見,最後要求D夫婦下午再一起到領事館面談。李律師再次跟D夫婦做輔導,下午的面談問的問題更多了,基本上兩人都回答一致,雖然有一兩個問題略有出入,但最終領事收了D太太的護照,讓他們回家等消息。在這個等候的過程中,對於D夫婦都是煎熬,但是真金不怕紅爐火,最終他們等來了好消息,D太太的簽證獲得了批准!
結婚6年多,在這個簽證的曲折過程中,他們婚姻也昇華了,他們也是幸運的,得到了李律師的幫助,最終用真情打動了領事。若能重來,但願世間一切的感情都能真誠相對,就會有完滿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