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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新《入籍法》下週四生效 要求6年住滿4年
加拿大移民部昨日宣佈新《入籍法》居住時間要求6年住滿4年,以及入籍考試擴大年齡,由14至64歲等新規定,將於6月11日(下週四)生效。

移民部指出,新法所有改變已經落實,預計可大幅縮短入籍申請等待時間,今年4月1日之前送件的入籍申請,將可在明年3月31日前獲得審批決定。

移民部提醒申請人,新表格將於6月11日在移民部網上公佈,凡是在6月10日之後申請而使用舊表格,將會退回給申請人。

6月11日起生效的規定包括:

●成人申請必須在6年時間內住滿1460天即4年,而連續4年的每一年,均必須在加拿大居住至少183天。

●14至64歲的申請人必須對加拿大地理歷史常識認識,以及滿足語言要求。

●成人入籍申請人必須在申請入籍時聲明入籍後在加拿大居住的意願。

●入籍造假的處罰增至10萬元,或是最高監禁5年。

●加拿大移民顧問規管委員會(Immigration Consultantsof Canada Regulatory Council)成為新管理入籍顧問的組織,只有該會成員的移民顧問、律師及公證人才能收取費用,接受委託提供入籍申請服務。

補充閱讀:加拿大新入籍法要點

2014年2月6號,加拿大政府頒佈了移民法修正案(Bill C-24)。如果通過,那1977年法案的一些內容就會被改變。下面是Bill C-24和之前移民法中一些重要改變點的對比。

1、居住時間:

之前法規是是4年內必須在加拿大住滿3年,但是新法規定是6年住滿4年,而且每年要待夠183天。

新法取消了非居民居住時間可部分折算成入籍居住時間的條款(注:而舊法下申請人在沒有獲得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期間在加拿大居住的時間可以按1/2折算成入籍居住時間)

2、稅收:

舊法不要求加拿大永久居民提交所得稅的憑據。但是新法規定,只有在6年中的4年裡有加拿大稅務記錄的人才有申請入籍。

3、語言要求:

舊法規定要通過語言測試的年紀範圍是18到54歲,但是新法規規定年紀是14到64歲。申請人必須語言(英語或法語)和文化課考試成績達標,方有資格入籍;

4、時間和費用:

原入籍法有3個步奏,而新法將減少處理入籍申請的步驟到1個。政府收取的費用從100元提高到300元。預計審理時間將從24個月減少至12個月以下。

5、公民身份欺詐:

C-24法案將授予CIC(加拿大移民局)“終審權”,可以拒絕那些有欺詐行為的公民提出的申請,而相關犯罪行為的罰款將從1000元提高到最高10萬元,判處刑法將從一年監禁提升至五年監禁。申請人可能會在10年內被禁止重新申請入籍,而不是之前的5年。

此外,修正案還規定,未經授權的移民顧問在明知申請人欺詐行為還幫助申請的話,移民顧問也將受到處罰,處罰包括10萬元的罰款,或最高兩年監禁,或兩者兼而有之。 對於循簡易程式定罪(summary conviction),處罰包括20,000元罰款,或長達六個月的監禁。而舊法沒有任何監管措施且對造假無有效管控。

6、其他:

新法增加了“入籍後在加拿大居住的意向”條款;新法將賦予移民部長有權破格授予公民權;新法設立了針對在加拿大軍隊服役人員的入籍快速通道,舊法無此項機制。

7、C-24法案的後果:

C-24法案一直都有很大爭議,但政府的目的是為了確保獲得公民身份的人是真正想留在加拿大的。所以申請公民身份的各位要考慮清楚,能不能達到現在新法的標準。

(來源: 明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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