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問:我已經在2013年中旬之前把擔保材料、公證文件及DS-230表全部寄回簽證中心了,為什麼面談時,領館還是要我提供DS-260表呢?
答:根據領事館最新的規定,如果檔案是在2013年9月之前從簽證中心轉回廣州領事館的,申請人無須填寫DS-260表,但如果是在2013年9月之後轉回廣州領事館的,則在面談前必須填寫好DS-260表。最近也經常有一些申請人因為不知道相關的規定,直到在面談當天才被領館告知,因為沒有按要求填寫好DS-260表,最終導致面談無法如期進行,拖延了申請時間。在此,建議你收到約見信後,來電諮詢有關的申請程序,我們將會提供專業的面試輔導及為你準確快捷地填寫DS-260表格。
二.問:我收到通知,要求填寫DS-260表,但是我卻找不到INVOICE NO,怎麼辦?
答:INVOICE NO可以在簽證中心發出的交費通知裡看到,但有些申請人,由於文件沒有妥善保管,導致無法查找到INVOICE NO。如果你有這種情況,李律師也可以代你向簽證中心查詢號碼,使你可以順利填寫DS-260表格。
三.問:我已經獲得移民簽證了,我是不是必須要等收到綠卡才能申請我的超齡孩子呢?
答:因為排期時間很長,所以有很多家庭的孩子最終因為“超齡”而無法與父母一起到美國,早日團聚成了這些人最大的心願,但經常事與願違,父母到美國後又遲遲沒有收到綠卡,於是父母只能在美國日盼夜盼快點收到綠卡以便申請還在中國的孩子。其實,只要入境美國後無須等到綠卡就可以馬上為孩子入紙申請F2B,這樣就可以獲得更早的排期。如果你希望早日為超齡的孩子入紙申請,可以在你獲得移民簽證後馬上聯繫我們,我們會協助你準備所有的申請材料及為你向移民局遞交移民申請,避免到美國後因人生路不熟而找不到律師為你遞交移民申請,導致未能得到更早的排期。
四.問:美國申請人已經去世,我的申請還可以繼續嗎?
答:這是一件非常不幸的事情,等了七、八年的排期,在美國的父母卻去世了,按照移民法,中國或美國的主申請人去世了,這個申請就終止了。但是李律師可以為你向移民局申訴,協助你及家人取得移民簽證。
五.問:與美國公民結婚後,美國配偶不幸去世,我可以申請美國綠卡嗎?
答:你與你的美國配偶結婚後,不管他有沒有向移民局遞交I-130(CR1)申請,只要你的美國配偶去世時,你們的婚姻還是持續的且在你的美國配偶去世後,你沒有再婚,就可以通過申請I-360(寡婦申請)移民美國並取得綠卡。李律師已經成功為多人獲得此類簽證,如果你也有此情況,請與我們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