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体中文 | 繁體中文
美國移民簽證諮詢
> 家庭團聚簽證
> 職業移民簽證
> V92 簽證
> 投資移民
> 豁免處理
> 超齡問題
> 公眾負擔問題
> 移民上訴
美國非移民簽證諮詢
> 探親簽證
> 旅遊簽證
> 商務簽證
> 留學簽證
> 交換生簽證
> 暑期培訓/學習簽證
> L-1簽證
其他國家及地區移民諮詢
加拿大
澳大利亞
新西蘭
英國
香港
填寫DS-260要注意的問題

按照美國移民最新的規定,每位申請人都必須要在面談前在线填寫並遞交DS-260表,但是最近幾周,我們也收到一些申請人的諮詢。有個別申請人,因為填寫DS-260表時,隱瞞或遺忘填寫以往申請美國非移民簽證(B1/B2)的被拒簽信息或因曾持B1/B2簽證進入美國的信息,並因為此種隱瞞或漏填而導致簽證不獲批准,在此我們再次提醒每位申請人,必須按要求如實填寫DS-260表。

DS-260表格裏有一個問題是問:“是否曾申請簽證進入美國?”如果你曾申請過美國的簽證,無論你曾經申請的是移民還是非移民申請,都必須回答“YES”,並要將詳細的拒簽情況如實填寫;如果你曾經獲得過美國的簽證進入美國,必須將進入美國的日期及停留的時間如實填寫。按照目前廣州領事館的系統,DS-260一旦填寫遞交後將無法修改內容,如果你不小心遺漏了上述的一些重要情況,建議在面談時主動向領事陳述情況,並請他為你更改DS-260裏的信息。當然,因為這是一份很重要的個人申請表,如果你收到通知要求填寫此表格,也可以來電與我們聯繫,我們將會用專業、專心的態度為你服務,確保你的表格正確填寫,避免因此引發的不必要的拒簽情況。

粵公網安備 44010602002663號 粤ICP備2020111800號-1 廣州市浩誠永業信息咨詢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