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机穿过厚厚的云层,透过狭小的窗户,大地的轮廓已经依稀可辩,再过不多时,即将降落在美利坚合众国的土地上。每当这个时候,我总是会下意识地打量四周,视线所覆盖的空间里,总有几张教人觉得亲切又熟悉的黄色面孔,惊奇、兴奋、新鲜的表情从这些面孔上一纵既逝,但已足够让人凭空生出众多揣测和联想。
在没有去到那片陌生的国土前,你对它的全部理解会是什么?我们从报纸杂志,从电影小说甚至是张三李四的闲扯清谈里搜罗有关那里的支字信息,并且按照我们的逻辑和想象将他们拼凑成一幅完整图画,仿佛那里便是所有幸福喜乐的聚集地,当然,按照生活的惯常逻辑,我们也给苦难和波折预留了一点空间,但那不过是亮丽画卷上微不足道的一抹暗色,除此以外还有什么?
我只知道生活从来都不是按照我们的想象铺展进行的,这与我们选择生活的发生地点或者时间,并无多大关系。
我认识A小姐差不多已是10多年前的事情了。那个时候,她已经成为了一位华裔美国公民的合法妻子,并且还有两个活泼可爱的孩子。A小姐的生活画卷按常理该是无比幸福的。可是,10多年前的A小姐本人却还是一名正宗的美国“黑户口”。原来,A小姐在1993年是依“K1”未婚妻的签证去美国结婚的。可是抵达美国后,未婚夫却变心背弃了婚约。按照未婚妻签证的有关规定,如果A小姐不能在半年内嫁给未婚夫,那么摆放在她面前的只有回中国一条路。可是倔强的她却选择留在了异地,几番辛苦以后,终于遇见了她后来的丈夫——对A小姐而言生活进行到这时,仿佛才开始有了一点乐趣。
可是,没有合法的美国居民身份始终却是她的一块心病,在与丈夫商量以后,A小姐决定尽快入纸移民局申请永久居留权,一切看似都进行地顺利,在A小姐与她丈夫看来,既然丈夫和一对儿女都是美国公民,那么A小姐获取合法的居民身份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可是2002年初,当A小姐踏入领馆,面见了领事以后,才知道事情远比她想象的要复杂得多。A小姐因为触犯了在美逾期居留超过一年的法律,所以被告知10年内都不能入境美国,除非移民局“特别批准”,这对A小姐而言简直是一个晴天霹雳,为什么从来没有人告诉他们会有这样的后果呢?
经过全家人的会议结果是,由丈夫先回美国,并立即找律师办理太太的“特别批准”案,A小姐则在国内等待消息。可是一连找了五六位美国律师,美国移民局拒绝的强硬立场却终究没有改变。在拒绝信中,移民官员说明了此类“批准”是要证明申请人万一被拒绝签证是会对美国居住的公民或“绿卡”配偶或父母造成极严重的悲痛,才可以能得到认可。
就是在那样一种糟糕的情况下,我见到了她。那一刻A小姐望着我,眼神绝望充满苦楚。这眼神本身包含着一个我无法想象的生活故事,它复杂得甚至无法用语言来表述清楚,而我却可能成为给这个故事加上美丽结局的关键人物。
我整理好手上的资料后,第二天便找到了美移民局主理此案的官员,漫长的交谈以后,我预感到,想要和移民官辨析法律并由此得到认可,是没有希望的,A小姐违规在先,除了移民局“特别批准”任何法律都无法帮助她解决问题。
于是我准备了一份很详尽的背景说明,道出A小姐初到美国时的无辜、无助,遇到现在丈夫以后的改变,道出她触犯法律后的悔意及请求原谅、同情,再加上医生证明因太太的拒签,对丈夫心理影响及打击之大;教堂牧师的支持信件等等。
案件终于有了一个让所有人满意的结局,法律赋予官员的权力,让他们有能力去原谅一个值得原谅的人。
A小姐的故事大致如此,可是生活仍在按照它本身的逻辑不断行进,曲折或者坦荡,让人满意或者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