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非从机场打来的求助电话还真是让我吃了一惊:“海关说我的护照过期,不让我飞了。”
只怕被海关拒绝出境的理由并非如此简单。
1个多小时以后,垂头丧气眼泪汪汪的苏非就坐在了我的办公室里,仔细查看了她递上来的护照以及其他证明资料后,不好的预感果然成真了。苏非的护照在2008年前一直有效,海关官员所说的过期,是针对她的美国签证而言的。
原来,年仅16岁的苏非在一年前,办理了去美国读高中的手续,并付清了有关学费。之后的一年,苏非虽然在全新的环境中获得了难以形容的体验,可是快乐并不足以抹杀想念父母和家乡时内心的忧愁,于是,暑假一到,苏非便有了回国探亲的计划。
听完苏非的故事,我无奈地指着苏非当年出国所获得的签证页:知道它的含义吗?
苏非拿水汪汪的大眼睛瞧着我:“不就是让我去美国吗?”
某种意义上而言,苏非的解释简单扼要,并且也代表了大多数成功拿到VISA的人的心声。可是绝大多数人却往往忽略了一个重要事项:这个签证,并非永久生效的放行标志。拿苏非举例,签证的有效期是6个月内2次往返,也就是说发证后的6个月内苏非可以有2次进入美国,而不需要再次签证的资格。
“签证是去年夏天签发给你的,有效期到今年的2月。可是,你今年7月回来,早就超过签证的有效日期啦。”
“可是李律师,我周围的朋友都跟我说没关系的呀,连我在美国的监护人也是这样告诉我的。”
苏非忍不住再次委屈地哭了起来,可是我却因为那简单的一句大白话,沉默无法言语。
有多少时候,我们会因为道听途说和自以为是而陷入危机?因为大多数人说着同一种意思,我们就理所当然认为那便是事实是真相,因为自己站在大多数人的一边,便以为自己投靠了真理正义,理所当然就该获得保障。
在漫长的律师生涯中,我已经无法统计因为这种原因曾造成过多少人的困扰,他们中的大多数,即使没有如同16岁的苏非一样流泪,却同样充满了委屈和不甘心,“为什么我听了大家的话,反而是错的呢?”
因为,法律是无法用人言来混淆和改变的。因为“大家都说没问题”而安心回国度假的苏非,极有可能因此错过宝贵的新学年开学典礼,必须再次申请签证结果的不肯定将会给她造成如何的结局呢?我疑惑着,究竟要发生多少次、多严重的“坏结局”,这个问题才会引起足够多的关注和思考呢?
在法律和人言面前,你该听从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