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客人来律师楼咨询,每每涉及移民加拿大计划,总免不了试探着来上一句:你帮我办移民的话,能有办法让我免坐“移民监”吗?
这其实是个相当容易回答的问题,只需要我以不紧不慢的速度摇一摇头,再加上一个礼貌客气的微笑即可。可是,要作进一步的解释,尤其是这个解释还要让心存侥幸的客人完全理解并且接受,恐怕就不是那么简单的一件事情了。
移民为什么要与颇有象征意味的“监”字合用?多少年来,这个被普遍接受下来的非正式术语实际上是大部分移民者心理以及情感的映射———在一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非要待上起码三年至五年的光景才可以入籍成为公民,拿到护照,仿佛在谁都不是容易忍受的事情———监,还有什么比这更形象的称呼呢。
新移民在加拿大入境日起算,“居住”满三年便可以申请入籍,问题出在是否要实际住满三年。法例说明“居住”满三年,所以一般而言在加“居住”期间,当然可以回中国探亲、旅游或商务,关键便在于“居住”多久而已,这个要视个别情况而定,在合理情况下,取个合理的平衡点。最重要的是要了解法律,咨询得清清楚楚,千万别道听途说,否则,之前一切的辛苦和巨大花费恐怕只能换来入籍官员一句冷酷的官话:Sorry,YouFailed。
当然还有不少稀奇古怪地发生在我们身边的活生生的例子,谁谁谁通过什么样的“路子”少待一年半载,谁谁谁又是靠了什么人拿了新护照在老地方安心地生活。这是很容易让人想入非非的暗示:能够移民而又免除枯燥乏味的“监禁”生活,难道不是每个人心驰神往的事情么?
实际上,在任何一个可能会被我们列入考虑的移民目的地,无一不在他们国家的移民法里对居住时限有严格的要求。因为,作为新公民的首要条件,就是必须爱惜自己的国家。一片新大陆,你不住或者说不住上足够的时间,会有可能深入了解它吗?不了解会产生爱吗?没有爱没有了解,你会愿意领受着它提供的各种便利同时又心甘情愿来履行一个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吗?
面对法律,我们首先要了解的基本事实是,它永远是百密一疏的,只要你想,永远有可钻的漏洞可自圆其说的谎言,可是为此,我们不仅要付出极高昂的代价也要随时随地地面对“YouFailed”的结局。
其实,既然做出了一种选择,我们就必须时刻准备着付出。也许换一种思考方式,我们会发现,在全新的生活里,等待我们的也许并不只是简单枯燥和乏味。因为新鲜本身,就是奥妙无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