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
未有出国经历,退休院长二次签证通过,开心赴美游玩
W女士是桂林市幼儿园退休院长,每个月都有丰富的退休金及补贴。因为听朋友说美国的景点很壮观,一直想有机会去参观一下,结果第一次申请跟团旅游被拒签了。拒签后W女士来到我们李家祥美国律师事务所咨询。
我们了解到W女士虽然在国内游玩过很多地方,但没有任何出国游玩经历,在面对签证官的时候,由于紧张,很多基本问题都回答不出来。根据W女士的情况,我们为她量身订做一个最佳签证方案,指导她准备相应的证明文件,并引导客人突出自己的收入优势,为其做精心辅导,授予相关的签证技巧。最后客人面谈时顺利通过。
到目前为止,美国旅游的签证通过率都是比较高的,如果被拒签,肯定是因为本身准备材料不充足,因此我们建议客人,最好找到我们律师事务所,帮助其准备及申阅资料。
案例2
退休夫妇顺利赴美见证外孙出生
K先生夫妇,广州人,约60岁,都是国家单位的退休人员,享有丰富的退休金和医疗保险,K先生还有去过很多欧洲国家的经历。因为在美国的女儿临近生产,K先生夫妇因此想去美国迎接外孙的降生。不幸运的是,在第一次申请赴美探亲签证的时候,K先生夫妇被拒签了。
在朋友的介绍下,K先生夫妇来到我们律师事务所咨询,据K先生的描述,签证官在看过K先生带去的资料后笑了,然后说对不起就拒绝了K先生夫妇的签证。在重新审阅K先生夫妇的资料时,我们发现在美国亲属填写的I-134担保书上写到K先生的女婿担保K先生夫妇在美600个月(5年)的生活开支,而事实上美国亲属的意思是担保K先生夫妇在美国600美金一个月的生活。由于笔误,签证官可以认为K先生夫妇有移民的倾向,结果是理所当然的不批准签证。
由于K先生夫妇在美国的女儿的生产期临近,K先生夫妇希望能尽快去到美国,于是我们律师事务所马上联系K先生美国女婿重新准备邀请函,担保书等材料,我们替K先生夫妇重新预约面谈,并且指导K先生夫妇在面谈突出自己的收入情况和在中国的医疗保障证明自己不会在美国非法逗留等相关谈话技巧,最后 K先生夫妇顺利通过了第二次面谈签证。
案例3
年过七旬老夫妇顺利获得美国探亲签证
D先生夫妇,70多岁,一共有4个儿女,都生活在外国,在美国生活的三个子女中,有两个是V92身份,一个尚未取得合法居留身份。在2007年的时候,D先生夫妇申请过赴美探亲,不过并没有获得签证。
后来,D先生夫妇到我们律师事务所咨询,希望我们帮助他们再次申请探亲签证,在填表的时候D先生说因为有一个儿子在美国还没有取得合法身份,在第一次签证的时候听信他人的话没有填到这个资料。我们告诉D先生夫妇,任何隐瞒领事馆的行为都有造成终生不能去美国的遗憾,应该如实反映情况。因为D先生夫妇在中国没有其他亲人,很容易造成签证官的误解,认定其有移民倾向,根据这个情况,我们律师事务所为D先生夫妇做了详细辅导,最终D先生夫妇在第二次参加面谈的时候顺利拿到了签证。
案例4
在美国转换永久绿卡身份被拒的R小姐,免豁免,顺利取得B1/B2签证
R小姐是台山人,10多年前获得结婚移民CR1签证,到达美国并获得有条件的绿卡。后来因为感情不和,与前夫离婚,这也导致R小姐向移民局递交I-751转换永久绿卡身份时被拒绝,移民局并认定她与前夫的婚姻是虚假的,当时R小姐并不知道移民局这个决定会影响她日后申请赴美签证,所以也就没有提出上诉,就匆匆返回中国继续经营她在国内的事业。
一眨眼10年过去了,R小姐在国内的生意越做越大,个人资产十分宏厚,此时她的父母,兄弟姐妹及两个孩子都在美国,她非常想去美国探望他们。开始她认为自己可能会因亲属都在美国而被认为“有移民”倾向而拒签,但是李家祥律师详细地看了R小姐的资料后分析,认为她更加有可能因为她之前没有就移民局认为她是“假结婚”而提出上诉而会被永久拒绝入境。听了李律师的法律分析,R小姐非常失望,难道我就真的再也不能进入美国了?李律师说像她这种情况,是可以申请豁免的,如果面试的领事能同情R小姐的情况,也可以跳过豁免的程序直接批准签证。
经过李律师的精心指导及律师的信函详细阐明R小姐当时移民的情况,领事问了R小姐很多以前移民情况的问题并看了律师的解释信后,非常满意,当场批准了R小姐的B1/B2签证。R小姐非常满意李律师提供的法律帮助,让她在违反美国移民法的情况下,顺利取得B1/B2签证,重新进入美国,进行她的商务考察/探亲的旅程。
案例5
被美国移民局发出离境通知的H小姐,在李律师的帮助下成功获得B1/B2非移民签证
2002年,H小姐通过CR1签证获得两年期的有条件的绿卡,但她的前夫多次虐待她,导致二人关系恶化,最终离婚收场。尽管经历了这么一段不如意的婚姻,但H小姐并没有因此气馁和放弃生活,而是更加坚强地在美国生活,除了做兼职养活自己外,还在加州大学完成自己的学业,不断地增值自我。因为与前夫离婚,H小姐一直不能取得十年期的永久绿卡,因此也只能一直向移民局提出延期申请及请律师上诉调整身份。2010年5月,H小姐向移民局递交I-751转换永久绿卡身份,但失望的是移民局拒绝了H小姐的申请,无奈之下,只能再次申请续期,这次移民局回复,H小姐必须要在2011年2月份之前离开美国。H小姐虽然很舍不得美国的朋友和生活,而且她的女儿才刚刚在美国出生没有多久,她也希望孩子能在美国成长,但是她知道,她必须要遵守美国的法律,所以她在期限前带着女儿回到中国。
回中国后,H小姐结婚生子,开了间贸易公司,渐渐也重新适应了中国的生活,只是偶尔会想念远方的同学和朋友。2012年中,H小姐收到了加州大学同学寄来的邀请函,邀请H小姐到美国参加同学聚会。H小姐收到邀请函后,心情喜忧参半,欢喜的是收到老同学的邀请,知道大家也如她一样想念对方,盼望重聚,但忧虑的是曾经被移民局拒绝调整身份,如果申请B1/B2签证,很有可能再一次被领事拒签。
后来,H小姐通过台山老乡的介绍,来到李律师的事务所咨询。H小姐一看到李律师,连忙把藏在心里的忧虑向李律师诉说。李律师听完H小姐的诉说后分析,像你这样情况,一般来说,移民局已经拒绝你转换永久绿卡的身份,那你再想申请签证去美国的机率是比较低的。不过,看完你所带来的资料后,我是可以帮你办理B1/B2签证事务的。你的签证不获批的主要原因有2个:第一,你在2010年5月时转换永久绿卡失败,领事有可能怀疑你的第一段婚姻是虚假的;第二,你曾经申请过移民签证,领事有可能会以有移民倾向拒绝你的B1/B2申请。但是,你在收到移民局要求离境的通知后没有非法逗留及你现在国内从事的企业及亲人都在国内,我相信我可以帮助你获得签证的。H小姐听完李律师的专业意见后,认为李律师分析得很到位,并肯定了李律师办理美国签证的能力,于是委托了李律师办理此事。
李律师对H小姐作了详尽的面试前辅导,指导H小姐如何解答领事可能提出会影响她签证成败的问题,并且替H小姐写了律师函阐述H小姐在美国几年期间的有关情况。问话当天,领事果然问到了H小姐第一次婚姻及在美国几年的情况,由于李律师给H小姐作了全面的辅导,H小姐很自信及如实地回答了领事的问题,领事非常满意,马上批准了H小姐的B1/B2签证。
H小姐非常佩服李律师的专业指导,她相信,如果不是李律师,她的签证一定没有这么顺利。
案例6
曾申请美国劳工签证的X夫妇被拒B2签证,李律师助其成功赴美参加儿子毕业典礼
X夫妇是广州人,儿子的大学及研究生生涯都是在美国渡过的,已整整7年了。时光飞逝,今年5月,他们的儿子就研究生毕业了。而作为父母,他们很希望可以参加儿子的毕业典礼,见证儿子成长的重要一刻。于是,X夫妇委托了中介公司申请B1/ B2非移民签证,但面谈当天并不顺利,签证被拒绝了。
被拒签后的X夫妇,心情非常沮丧。后来经过朋友的介绍,他们拿着李家祥律师事务所的名片前来咨询。在交谈中,我们了解到X夫妇的经济状况是相当好的。他们拥有自己的冷冻食品批发公司,生意一直很好,因此儿子这7年的留学经费都没有对他们造成经济压力。再者,X夫妇在12年前,成功申请了美国的B1/ B2非移民签证,且只逗留了3个星期,理应也能给领事留下一个良好的记录。为什么最后领事作出了拒签的决定呢?与X夫妇不断深入交谈后,我们得知他们在2003年申请过美国劳工签证,后来由于生意非常好,X夫妇取消了劳工申请。而且面谈当天,领事一直问X先生有关他在美国姐姐(已是美国公民)的一些情况,X先生只是很简单地回答“是”和“不是”,并没有把他们不想移民的想法告诉领事。了解完X夫妇的情况,拒签的原因归纳有两个,一是曾经申请过劳工移民签证,二是有亲属在美国,所以有明显的移民倾向。 但是这两个“移民倾向”,只要列出证据,就可以推翻的。
X夫妇听完我们的分析后,委托我们办理B1/ B2非移民签证。随后,我们替X夫妇重新递交了非移民签证的申请表格、预约面谈时间,并作了详细的面谈辅导及资料的准备。面谈的时候,最重要的是不要慌张,要听清楚领事问的是什么问题,不可胡乱作答,更不可说谎,更要把握机会向领事阐明自己那两个“移民倾向”都是不存在的。面谈当天,领事果然问到了X夫妇以前申请过移民签证的情况,X夫妇抓紧机会,把他们的实际情况告知领事。领事很满意,很高兴地批准了他们的签证。
X夫妇从领事馆出来后,便连忙打电话告知我们:“我们的签证获得批准了,多亏了你们的帮忙啊!衷心的感谢!我真想不到,被拒签后的一个星期,再次申请B1/ B2签证也获批了。全因你们在面谈前和我们作了面谈辅导,待儿子毕业回国后,我们一定会带上儿子前来再次感谢你们的,谢谢!”
案例7
曾经递交过劳工移民申请(E3)的L夫妇,取得10年多次的B2签证
L先生的妹妹是美国公民,邀请在国内的亲人(包括L先生的父母,L先生另外一个妹妹和妹夫及L夫妇)去美国探亲旅游, L先生的父母和妹妹、妹夫很顺利获得签证,而L先生则被领事问起以前是不是有申请过移民签证,此时L先生才想起10多年前自己是有递交过劳工移民申请(E3),但是因为时间太长及后来在国内事业的发展,他也将此事淡忘了,所以表格上也没有填写曾经申请过劳工移民。L先生如实回答是曾经递交过劳工移民申请,领事没有再问其它问题,就把一张拒签单无情地递给了L夫妇。
经过朋友介绍,L先生来到李家祥律师事务所,他向李律师提出了一连串的疑问,他是在2004年由美国餐馆帮他递交了I-140劳工申请,之后毫无音讯,而这些年来,由于L先生的生意越做越大,现在已经有两间公司了,所以他也不打算移民美国了,怎样可以取消劳工移民申请呢?那是不是曾经递交过移民申请,就以后都不能去美国呢?李律师认真地审阅了L先生的所有材料,很有信心地告诉L先生,他们这次被拒签,很大原因是因为L先生的DS-160申请表格没有如实回答里面的所有问题,领事对于不诚实的申请者的印象会很差的,但是因为L先生现在是一位成功的商人,不想移民美国也是情理中的事,故可以代表L先生向美国移民局提出取消劳工申请,然后再帮L夫妇重新申请探亲旅游签证。
在接受了L先生委托后,李律师马上向移民局阐明L先生的情况,提出取消劳工(E3)移民申请,李律师告诉L先生,因为移民局需要时间处理档案的,所以无需等移民局的书面通知就可以着手在广州领事馆进行探亲旅游签证的申请了。L先生非常信任李律师,马上按要求准备了相关的资料,在面谈前,李律师给L夫妇作了详细的面试辅导,并为L夫妇写了律师函详细陈述了他们之前递交过劳工申请及现在放弃劳工移民美国。
在李律师的鼓励下,L夫妇信心满满的,面谈非常的顺利,领事对于L夫妇的回答相当满意,当场批准了L夫妇的签证!
L夫妇无比高兴,他们终于可以如愿到美国与妹妹见面及旅游了!
案例8
李律师助四次B2拒签的小C顺利获得10年B2签证
小C今年20岁,是福建人,3年前与姐姐一起申请美国B2签证,想去美国参加夏令营,她的姐姐顺利获得签证,但是小C却接二连三被拒签了,为此她很难过。今年小C的父母和姐姐相继获得了10期的美国签证,他们想一家人去美国旅游,很不幸的是,小C的签证再次被拒了!小C的心情很低落,学习也因此受到影响,她的父母非常担忧,但却无计可施。
后来小C的爸爸通过朋友介绍,找到了李律师,在获悉了小C的几次问话经过及家庭情况后,李律师认为主要是小C第一次签证时没有做好充分的面谈及资料准备,引起了领事的怀疑导致了之后的几次拒签,李律师相信只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小C是可以获得签证的。
李律师向领事陈述了小C的情况,在面谈前给小C作了详细的面试辅导,并鼓励小C只要真诚地回答的领事问题,一定可以获得签证的。这次小C信心满满地去见签证官,在领事一连串的问题下也可以非常有信心地回答好,并且领事要求的材料也一一呈上,最终领事恭喜小C的签证获批了,祝他们一家在美国有个愉快的假期!
小C的父母非常感谢李律师的帮助,这次签证成功不单可以令他们一家人去美国旅游的计划得以实现,最重要的是令小C重建信心,再次肯定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