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
相差30年的IR1上诉签证
X女士,1975年出生,第一任丈夫是福建人,婚后不久,前夫就去美国打工一直没有回来,,导致两人婚姻名存实亡,两人于2005年离婚,离婚后,X女士独自抚养2个子女,2006年与Z先生结婚。Z先生,福建人,1945年出生,曾有过两段婚姻,其中第二段婚姻是在美国与一个B1/B2身份的人结婚,并且没有生育孩子。
X小姐经朋友介绍与Z先生认识,两人相识几个月,Z先生就回中国与X小姐见面,两人感觉不错,但是基于对婚姻的认真,两人继续交往了一年,最终在06年7月结婚。婚后,Z先生经常回中国探望X小姐,两人的感情很好。
2008年X小姐第一次去领事馆面谈,面谈的结果竟然是被退档,他们只好重新申请,2010年4月X小姐第二次去领事馆面谈,但还是逃避不了被退档的命运。X小姐很灰心丧气,也很困惑为什么有情人不能终成眷属,爱情为什么要受到年龄的限制。
后经人介绍,X小姐找到李家祥律师,李律师了解详细情况,分析了X小姐之所以被退档的最大问题是两人的年龄相差有三十岁,婚姻的真实性受到质疑,尽管X小姐与Z先生一直有电话联系,但信件的联系在第一次面谈被退档后就终止了,而且移民局曾在2010年2月寄出第一次申请的答辩通知给Z先生,但他美国的律师告诉他,因为他已经重新申请了,所以不用理会答辩通知,这也是X小姐第二次被拒签的原因之一。李律师在与夫妇两人沟通后,相信他们的婚姻是真实的,李律师相信可以帮助这对夫妻。同年7月,Z先生收到了移民局发出的因为他们没有答辩而要取消他们档案的通知,因为时间非常紧急,李律师知道如果再错过这次机会,他们的申请将会很困难的,于是马上帮Z先生填好相关的表格及交了费用,另一边就按要求要他们准备证明文件。后来档案还是被送到上诉庭处理,没有多久,第二次申请的档案也收到答辩通知了,李律师再次为他们递交了上诉的文件,2011年10,移民局终于传来好消息,X小姐及两个孩子的上诉申请已经批准了!
2012年2,X小姐再次到领事馆的面谈通知,李律师为X小姐进行了细心的指导和专业的培训。最后,X小姐顺利通过了面谈。
X小姐一家都很感谢李律师的帮助,其实能帮到更多有需要的客人,也是我们工作的最大动力。最后也衷心祝福X小姐一家在美国有个美满幸福的家庭。
案例2
相差42年的IR1上诉签证
H 女士,广东开平人,1978年出生,2005年在朋友家认识了现在的丈夫B先生。B先生广东开平人,1936年出生,前妻于2002年去世。H女士在2007年4月与前夫离婚后,带有一个5岁的儿子,同年7月与B先生结婚。相差42岁的年龄差距,以及在离婚后3个月马上跟一个年龄大自己这么多的人结婚,这段婚姻理所当然被领事官怀疑,所以在面谈后,H女士的档案被退回移民局了。
H女士是经人介绍,于2008年11月来向李家祥律师咨询。从H女士口中李律师得知,尽管她和B先生年龄差距很大,但他们的感情确是真实,相隔两地的痛苦让他们很难接受,而且B先生年老,身体也不是很好,很需要有人照顾。李律师根据H女士的情况,替H 女士详细制定了重获签证计划。2009年9月,收到了上诉通知,经过搜集相关证据和资料及提供相关的声明等一系列工作后,因为他们的案件比较复杂,移民局也不能决定,最后档案还是要送交上诉庭处理,但凭借着李律师的专业的知识及用心服务,半年后上诉庭批准了他们的上诉。2011年中,领事馆安排了重新面谈的时间,经过李律师的细心指导和专业培训,H女士意识到自己应该提供更加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这段婚姻的真实性,被问到比较复杂的问题时都能清晰地解释清楚他们的情况,经过几位签证官的讨论,他们最终决定批准A女士的签证。
收到签证后,H女士喜极而泣,这张签证真的来得很艰难,H女士告诉我们,曾经一度有过放弃继续签证的念头,但我们坚持不懈跟进案件的精神给了她很大的鼓励,让她有信心能够重获得签证,所幸的是这些艰辛最终没有白费。现在H女士及儿子已经开心的在美国与丈夫过着幸福的生活,在这里我们也衷心希望H女士全家的生活越过越美满!
案例3
经历了豁免与上诉申请,Y女士最终与丈夫在美国团圆了!
2010年8月4号,对于Y女士两母子来说真是一个不平常的日子,因为在这天他们终于拿到了梦寐以求的签证。回想起这段艰难的签证路,Y女士说,真的很感谢李律师的帮助,否则他们是不可能取得签证。
Y女士,福建长乐人,与前夫离婚后带着儿子过生活,后来偶遇已经在美国多年的小学同学L先生回国探亲,两人度过了快乐的时光,后L先生回到美国后继续与Y女士联系,并于1年后两人喜结良缘,结婚后L先生回美国就开始申请Y女士及继子的移民。
出乎意料的是,在面谈时,领事问了Y女士一些关于她前夫如何去美国的问题,Y女士因为不会普通话,也不会字,所以可能产生了误会,最后领事给她一张写有Section 212 (a)(6)(E)的拒签单。这些条例,不仅Y女士不明白,L先生也不清楚,最后Y女士听人说李律师在处理这些复杂的案件很有一套,于是Y女士来到了我们律师事物所咨询,Y女士告诉律师,原来她前夫抛弃她跑去美国了,并带走了家里的所有钱,于是李律师分析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所以移民签证官以“协助他人偷渡”拒绝了她的签证。李律师帮助Y女士准备了充分的材料申请豁免,好不容易豁免申请得到了批准,Y女士却等来了另一份通知,需要她第二次面谈,怎知面谈后领事却以不相信他们夫妻关系要退走他们的档案。真是晴天霹雳,对他们两夫妇的打击真不少啊!但是李律师告诉他们,真金不怕红炉火,只要坚持下来,他们一定可以生活在一起的。
后来经过向移民局上诉,终于工夫不负有心人,李律师的努力没有白费,Y女士的等待也没有白费,她和儿子的签证获得了批准。
拿到签证后,Y女士喜极而泣,“感谢李律师,我没有想到自己还能有机会到美国与丈夫团聚,是李律师的专业能力帮助了我,没有李律师,我不可以能到美国的。”
案例4
语言障碍无法阻止“异国恋”
L先生与到中国旅游的在美国土生土长的L女士相识于一个偶然的机会,虽然两人语言不通,但是L女士对L先生可谓一见钟情,很欣赏他的老实,可惜当时L先生还是有妻室的人。后来L先生与前妻结束多年纷争不断的婚姻,L女士得知后,马上回中国向L先生表白,L先生也被她的真诚与体贴感动,在离婚短短一个月后,就与L小姐共谐连理。婚后他们度过了很开心的日子,可惜在面谈的时候由于紧张,L先生三番四次回答错了问题,因此最终导致签证被拒,在补充文件后就被退档。
李律师仔细了解L先生的情况后,分析其签证失败的原因归根为:两人的相识时间很短,L先生更是在离婚一个月后便登记了结婚,其次L先生连基本的英文都不会,两人的沟通只能通过翻译软件,再者在面谈时的表现也欠佳。基于这几条看来,的确是令人怀疑他们两人的婚姻关系。但是在与L先生谈话中,李律师知道他们虽然语言沟通不是很好,可是L先生在毫无英文基础上,为了争取与L女士实现早日团聚,年届60了,重回课堂从零开始学习英文,工作之余就听L女士从远洋寄回的精心挑选的英文CD,也为这份执着动容。
通过李律师的努力,很快移民局就寄出了上诉通知给L女士,因为他们两人的证据非常充足,短短一个半月,移民局就重新批准了他们的档案,第二次面谈,L先生很顺利就取得签证。
L先生拿到签证后,马上飞到美国与L女士一起生活,还把他们在美国的生活相片发给李律师,分享他们的幸福。这份感恩的心,会在他们生命的时光里延续。
案例5
离异的Z女士及3个孩子分别获得IR1和IR2签证
Z女士的签证经历可算得上是曲折,她的丈夫L先生是K1签证去美国的,与前妻离婚后10个月就和Z女士结婚了,而Z女士在与L先生结婚前也曾有过一段婚姻,并有三个孩子。因为他们两人从小就一起长大的,所以能重新建立一个家庭,他们都非常珍惜这段婚姻,L先生对Z女士的3个孩子也是宠爱有加,这个幸福的家庭天天盼着能团聚。
可是Z女士面谈后就被退档,万般无奈之下,他们四处找人帮忙。后来Z女士经人介绍李律师在处理移民签证案件方面很有经验,于是来到我们律师事务所,李律师听完他们的陈述,凭借多年的经验,建议他们等候上诉通知,但因为他们迫切希望可以早日一起,认为重新申请比较快,因此李律师就分两步同时进行——重新递交I-130申请和向移民局催促尽快发出上诉通知。
第二次申请很快就迎来了面谈约见,一切都很顺利,只是面谈后领事要求Z女士与3个孩子做DNA测试证实亲子关系(Z女士的确是3个孩子的亲生母亲),但之后领事居然毫无理由地再一次退走他们的档案,李律师多番跟领事馆的主管沟通,虽然他们承认这样的判决是有问题,但还是要等上诉通知。
皇天不负有心人,没有过多久,第一次退档的申请就收到了上诉通知,短短4个月后,Z女士及3个孩子就再次被安排去领事馆问话,因为在上诉时已经把当初领事馆怀疑的问题一一反驳及提供了有力的证据,所以非常顺利的,他们的签证获得了批准。事实也证明,当领事馆怀疑婚姻虚假,上诉是最有效的方法。
拿到签证后,Z女士哽咽了,“只能说实在是太感谢李律师了,经历两次退挡,我没想过这辈子我还有机会能去美国。”我们在这里也衷心希望Z女士一家在美国过得幸福美满。
案例6
李律师助退档的M先生取得签证
7年前,M太太申请丈夫M先生移民美国,由于面谈的时候,M先生回答领事的问题时显得不太自信,导致领事怀疑了M先生和他太太关系的真实性,因而将M先生的档案退回美国移民局重审。
远在美国的M太太,一听到丈夫退档的消息,心情是多么的难过,美好的憧憬在这一瞬间被完全打破。M太太本想着一年多就可以申请丈夫到美国团聚了,这样既解脱了两人的相思之苦,又可以在美国组建幸福家庭。因此婚后不久就在美国买了一间房子,虽然M太太独自一人在美国供房子非常吃力,但她一直以为丈夫很快就能来美国与她一起分担这个重担,所以M太太以为辛苦的日子很快就能熬过。退档这个消息无疑让两人觉得悲痛无比,M太太多想马上回到中国,安慰支持M先生,但是每个月要供楼,她真的一天也不能不请假啊!无奈之下,他们只能强忍心中的泪水,默默地等待。之后,M太太在美国也收到上诉通知,可是他们基本不知道怎样处理,也不知道该找谁帮忙,于是就放置一边没有理会。
时间一晃就到了2011年了,M太太通过美国的朋友介绍,了解到李律师无论在国内还是国外,都是一位办理移民签证事务的专家。于是,M太太就让M先生前往李律师的事务所咨询,希望李律师可以帮到他顺利拿到签证。
随后,M生前来李律师的事务所咨询。交谈中,李律师了解到M生的案情是相当复杂的。李律师分析领事怀疑M先生与太太的关系的原因共有三点,“第一,M太太比M先生年长18年,老妻少夫这种搭配,领事很大机会认为有违中国的传统;第二,M先生的前妻,在两年前与美国公民再婚,带着儿子已移民去了美国;第三,M太太与M先生结婚后,足足6年没有回中国探望丈夫,两人已分隔异地多年,且没有保留电话单等联络证据。”这三个原因,足以让领事怀疑M先生的婚姻不是真实的。李律师认为,他们收到上诉通知也没有理会,也会增加重新申请的难度,但是,在与M太太通了电话后,听到他们夫妻分隔多年渴望团聚的心情,并且他们对婚姻的执著,打动了李律师,李律师决定接受他们的委托,帮他们重新向移民局递交移民申请。
所有申请材料递交到移民局后,很快就收到了接收通知,但是半年时间过去了,还没有收到批准通知,李律师多次与美国移民局沟通,最后收到一份要求提交多方面的文件来证明两人的夫妻关系。李律师马上根据移民局的要求,协助他们夫妻补交了关系证明文件。因为文件准备得非常齐全,而且证词非常的严谨,短短一个半月,移民局就发出了批准通知。
四个月后,M先生收到了约见信。面谈当天,虽然领事问了M先生很多关于他和太太的问题,由于面谈前李律师给M先生作了详尽的辅导,并叮嘱M先生,不要畏惧,从容面对就可以了。因此,M先生此次面谈回答得非常有自信,也令领事感到非常满意,最后批准了他的签证。
M先生一收到签证,连忙前来答谢李律师。他说:“这次我终于找对人了,我的签证能够获批,全因李律师的帮忙啊!感谢李律师!”
案例7
结婚十年,经历上诉,Z小姐与3个孩子终于取得签证
Z女士曾有一段不如意的婚姻,与前夫有3个孩子,后来因为前夫赴美谋生后,两人聚少离多,联系逐渐减少,最后离婚收场。C先生是美国公民,与前妻结束一段失败的婚姻后,回到中国散心。C先生探望妹妹的时候,悉知早已相识的Z女士已与前夫离婚,婚后还带着3个孩子,这让C先生感到非常惊讶。得知情况后,C先生通过妹妹与Z女士再次联系上, Z女士的坚强、乐观,让C先生十分佩服,慢慢地,C先生不断涌现昔日对Z女士的好感之情。随后,C先生与Z女士经常约会,与Z女士的感情也越来越好,彼此也认定了对方就是自己要找的合适伴侣。2001年10月,Z女士与C先生在中国正式登记结婚。
婚后,为了与Z女士一起生活,共建美满的家庭,C先生一回到美国后,立刻办理Z女士和孩子的移民申请。2002年10月,Z女士终于收到了领事馆的约见信。面谈后,领事要Z女士补充一些关系证明材料。C女士按要求递交材料后,却被领事通知档案要退回移民局重审。
退档后,Z女士感到非常疑惑,但又无能为力。因此,夫妇两人商量后,决定再一次申请移民签证。相对于第一次签证申请的时间,第二次申请的时间显得非常漫长。直到2006年7月,Z女士才等来了约见信,但Z女士这次面谈也并不顺利,再次被退档。C先生在美国非常着急,一直找律师跟进,直到2009年底,他们才收到移民局的答辩通知,按照要求补充了有关证据文件后,3个月后,他们的档案被移民局重新批准了,也即是移民局认定他们的关系是真实的,这对他们夫妇来说,真是一个令人激动的好消息。2010年4月,Z女士再次到领馆面谈,但依然被要求补交有关证明两人交往及婚后的证据,证明Z女士与C先生的婚姻是真实的,并且还要Z女士解释前夫在美国的情况。
再三被拒签的Z女士,心里非常难过,这次她不敢再贸然自己补充材料。通过熟人介绍,Z女士来到了李律师的事务所咨询。李律师了解Z女士的具体情况后,认为这次补充的资料非常关键,稍有差池,就有可能被领事再次退档或者被冠以“协助前夫偷渡去美国”的罪名。李律师花了许多时间看Z女士上诉的文件,然后给他们一些法律的意见与建议,针对领事的要求作出合理的解释,在了解了Z女士的前夫去美国的细节后,也请她如实反映有关情况。
所有文件准备好后,就马上递交到领事馆,几个月后,Z女士收到了新的蓝单,这次是要求Z女士补交够资格的联合担保人,补交好联保人的相关文件后,很快Z女士及3个孩子就收到签证包裹。
收到签证包裹的Z女士,心情非常激动。她说:“这么曲折的移民签证路,我和孩子们终于走过来了。我要感谢李律师,如果没有李律师的帮忙,没有李律师的指导,没有李律师的鼓励,我也不可能那么顺利就拿到了签证!感谢李律师,既让我们夫妇俩能摆脱十多年的相思之苦,也让我的孩子到美国获得更好的教育。谢谢李律师!”
案例8
H先生与L小姐在网上认识,两人情投意合,发展成为男女朋友,2008年L小姐跟随家人移民美国,两人就通过网络互诉相思,一年后,L小姐回中国与H先生结婚,并为H先生递交了移民申请。
2011年10月,H先生终于收到领事馆的面谈通知信,但面谈后,领事却认为他们两人的婚姻不真实,要将档案退回移民局重审。李律师在向H先生了解有关问话的情况的时候得知,H先生在面谈时心情非常紧张,一些简单的问题也要想了片刻才回答,后来因为极度紧张,竟然对岳父的情况也回答错误了,等反应过来的时候,领事已经直摇头了,领事虽然很认真地看了他们的生活照及结婚照片,但还是拒绝了他的签证。李律师分析,H先生犯了签证的大忌,明明是真实的婚姻,但是因为紧张,所以神情紧张及东张西望,会给领事留下了一个不良的印象,再加上回答错误,更令人怀疑。但是李律师看完H先生与L小姐的资料,认为领事不能连补充材料的机会也不给,就直接退档。
李律师立刻写信至领事馆,希望领事能够给H先生补充材料的机会,但是领事回复信函,仍然坚持要退走H先生的档案。档案不能留在领事馆处理,李律师只能要求领事馆尽快把档案退回美国移民局,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尽快收到上诉通知,领事馆也同意尽快退走档案。但9个月过去了,李律师多次向移民局查询,但是移民局还是没有收到领事馆退回的档案。一般情况下,6个月左右,移民局就会收到退回的档案,现在超出了正常的处理时间,于是李律师马上跟国务院联系,希望他们能够协助解决移民局一直没有收到领事馆退回的档案,希望他们能够协调两个部门之间的运作,让H先生尽快能够与太太团聚。一个星期后,李律师收到移民局的答复,他们已经接收到H先生的档案,并会再次审核。
转眼间,移民局已经审核H先生的资料3个多月了,但仍然没有收到处理结果的通知,于是李律师又致电到移民局,移民局承诺很快便会作出最终处理。2013年3月,终于从移民局那边收到一个好的消息,移民局决定重新批准H先生的申请,也就是说,H先生不需要上诉,移民局在审核了他们的资料后,就马上维持原来的判决。这对于H先生来说,真有点“寻冤得雪”的感觉。
很快,H先生就收到领事馆的通知,可以在网上预约面谈时间了。面谈前,李律师与H先生作了充分的面谈辅导,当然,最重要的还是叮嘱H先生一定要放松心情。H先生也吸取了之前教训,以轻松的心情迎对领事的问题,很顺利的,领事当场批准了他的签证。
H先生收到签证包裹后,非常高兴,他说如果不是李律师,他的申请不会这么顺利,不需要上诉就能获得签证。这样不单节省了时间,最重要的是,在李律师的努力下,移民局也认为H先生与L小姐婚姻是真实的,领事馆当初的判决是不正确的。
案例9
两次退档的Z太太与超龄的女儿,在李律师的帮助下成功取得IR1和F1签证
门铃响了,打开门,看到Z先生和Z太太脸上灿烂的笑容,不用多问,就知道他们是带来捷报了。“谢谢李律师,谢谢你们全体员工啊!我太太和女儿的签证顺利通过了!真是太感谢你们了!我们等这一天,已经足足十年了,我的电话卡都有好几箱了,但如果不是李律师的帮忙,我还真不知道有生之年能不能跟她一起生活啊!“Z先生很激动地说着,是啊,对于一位已年过七十的老人来说,这十年真是让他受了不少的苦,本来只是想老来有个伴,但没有想到为了这个老伴,他从零开始学习英文,努力考试入籍,就为了早点团聚,但Z太太两次面谈都被怀疑关系退档,这十年他往返中国11次,却只能是短暂的停留。“幸好朋友介绍李律师给我,否则我的案子还在中介那里,任由他们说帮我上诉,然后就是周而复始的重新申请。”说起那段经历,Z先生还是忿忿不平,09年Z太太第一次去领事馆面谈遭退档,听朋友介绍找到台山的中介公司,中介公司说会为他们向领事馆上诉,但最终Z太太还是收到领事馆的一纸退档通知,中介公司就马上叫Z先生重新递交I-130申请,结果2010年,Z太太第二次面谈再遭退档,此时Z先生才知道上当受骗。
后来Z先生经朋友介绍来到李家祥美国律师事务所,当李律师了解了整个过程后,很肯定地告诉Z先生,如果不向移民局上诉,重新获得移民局的肯定的话,估计再申请10次还是不行的。而且Z太太的女儿当时已经24岁了,如果重新申请必须要按新的申请的排期日子轮候的,但若上诉成功了,就可以按最初申请的排期计算,不用再浪费时间。在看了Z先生的有关申请材料后,李律师指出了一些材料欠缺的地方,同时也充满信心地说,一定可以帮他们上诉成功的。Z先生非常信任李律师,马上委托李律师代为向移民局上诉。
在李律师的催促下,5个月后就收到移民局的上诉通知了,然后就是紧张地收集证据并有针对性地进行答辩了,但因为退过两次档,最终移民局决定把档案转到上诉庭,由上诉庭作出最终的判决。在这个过程,李律师仍不懈地努力,最终收到上诉庭的好消息---“维持原判”(即维持移民局最初的批准的决定),不久后,领事馆就安排Z太太与她的女儿去面谈了,面谈过程很顺利,领事当场批准了Z太太(IR1)和女儿(F1)签证。
在此恭喜Z先生与Z太太在历经10年的等待后,终于可以团聚了!!如果你也有跟Z夫妇相同的遭遇,请不要轻信中介公司的承诺,立即联系我们吧!我们一定会以专业的、合法的途径助你成功取得签证,让您们一家团圆!
案例10
恭喜与丈夫年龄相距29年的L女士顺利获得IR1签证!
L女士, 1965年出生在台山出生
W先生,1936年在台山出生,现是美国公民,2008年初丧偶
这两个年纪相差29年的人,在W先生的前妻去世后,经朋友介绍,在08年互通电话,之后W先生特意在08年9月回中国与L女士见面,两人感觉很好,感情发展迅速,W先生回美国后,两人保持密切联系,经过一年的交往及双方亲人的同意,于09年7月结为连理。可惜L女士在领事馆的面谈并不顺利,一纸“怀疑关系,退回移民局重审”的判决,让两人的心情异常难过,难道年龄差距大就不能结婚吗?就不是真心相爱吗?
经过朋友介绍,L女士来到李律师办公室进行咨询,在详细了解L女士与W先生的认识交往过程及看了相关的证据文件后,李律师非常同情L女士的情况,她都已经是40多岁了才找到自己喜欢的人,却不料遭到领事怀疑,李律师告诉L女士,真金不怕红炉火,鼓励L女士用时间来证明一切,一定会尽力帮他们夫妇冲过这一关的。
在李律师的努力下,几个月后,收到移民局的上诉通知,不出所料,的确是因为两人的年龄差距及联系证据不足而让领事对两人的关系产生了怀疑,李律师马上通知L女士,让他们作出真实且合理的解释,并提交了证据资料,另一方面,李律师也开始准备充分的律师函进行辩解。虽然资料都准备得很充分,但毕竟两人年纪相差29年,所以最终移民局还是将档案交由上诉庭作出审理,在这个过程中,李律师也经常跟进案件,之后收到上诉庭的通知——移民局必须给予申请人申诉的机会,移民局如果决定要取消此移民申请亦应清楚证明此婚姻不是真实的,所以要求移民局重新审理此案及要考虑申请人呈上新的资料。这真是一个好消息啊,两个月后,移民局就重新批准了案件并转回广州领事馆处理。再过了两个月,广州领事馆就安排L女士重新面谈。李律师告诉L女士,面谈时一定要放轻松,不要紧张,认真地听清楚领事的的问题并如实回答就可以了。面谈的过程非常顺利,领事问了几个问题后就批准了L女士的签证!L女士当场不停地谢谢领事,心中更是谢谢李律师的帮忙。
L女士终于能够飞往美国,在那里,有一个爱她的人在等着她,希望他们永远幸福快乐!
案例11
助年龄相距15年,语言不同的M夫妇,一个月获得上诉批准并成功取得签证
圣诞节后,我们收到了远在夏威夷的M先生给李律师的一封充满喜悦的感谢信,感激李律师的帮助,让他与太太Y小姐如愿在美丽的夏威夷共渡圣诞!M夫妇结婚两年,这700多天里,他们天天盼着能早日一起生活。在平安夜那天,M太太收到了久盼的签证包,然后M先生马上来中国,没有停留的,两人就又马上飞回美国,为的就是能在美国与亲人、朋友及同事一起欢庆这个特别的日子,因时差关系,他们最终能在美国与亲人过圣诞节!这对于他们来说,意义非凡。
M夫妇的相识,真的是天意的安排。M先生是土生土长的美国人,经历了两段不愉快的婚姻后,在婚恋网上看到了Y小姐的照片,几乎是一见钟情的就爱上她,用他的话来说,就是觉得这个女孩跟别的女孩不一样,有着特别真诚和阳光的笑容,于是他就给Y小姐写信了。而此时在彼岸给M先生回信的并不是Y小姐,(后来他才知道,原来是婚恋网的人把Y小姐的照片放在网上了)几封信后,M先生觉得自己已经爱上了Y小姐,并想马上来中国见她,婚恋网的人也觉得M先生是很真诚的,于是联系上Y小姐,把事情的经过向Y小姐解释清楚,希望她能给M先生回信。开始Y小姐并不打算回复M先生,但后来听说他爱运动,很幽默,觉得跟自己很相似,就给M先生回信了。就这样,一个多月之后,两人已经深深地爱上了对方,M先生决定回中国与Y小姐见面。
虽然语言不同,但在翻译的帮助下,两人有了更深入的了解,Y小姐的家人见了M先生后,也对他很赞赏。本来只是打算先见个面的,但因为两人非常投缘,见面的第3天,M先生向Y小姐求婚了,因为不想忍受分离的痛苦,两人更作了一个大胆的决定,在M先生回美国前,两人登记结婚了!之后M先生大概每隔3个月就回中国探望Y小姐,虽然分开只是3个月,但对于两人来说还是太漫长了。
2012年9月,终于等来了领事馆的面谈通知信,M先生计划来中国陪Y小姐去面谈,获得签证后两人一起回美国,于是M先生买好Y小姐去美国的机票就来到中国陪Y小姐去面谈。但面谈的结果却是领事怀疑两人的关系,要将档案退回美国重审。两人无法言语的伤心,M先生马上给美国的律师打电话,律师让他马上跟李家祥律师联系。M先生顾不上礼仪,没有预约就直接来到李律师的办公室。
当李律师了解到M夫妇的情况后,觉得主要是因为两人的年纪相差15年,再加上在双方第一次见面的5天后就结婚,而且两人还有一个硬伤,就是两人的语言不同,而Y小姐的英文并不算太好。在面谈时,领事不仅用英文,还用了韩语问话,因为夫妇两人都会一点韩语词汇,所以平常两人的交流,是英文、韩语、中文夹在一起的,但面谈时,领事用完英文问话,又再用韩语问话,Y小姐就变得十分紧张了,以致有些问题没有回答好。但是当李律师看到两人的照片及一大叠的电话单后,最重要的是,坐在面前两人流露出来的情感,李律师相信他们的婚姻是真实的,所以告诉他们,一定会帮他们上诉成功的。
在李律师的努力下,2013年的8月份,终于收到了移民局寄出来的答辩通知,果然如李律师推断的,领事是因为两人的年龄差距、认识到结婚的时候短及语言沟通问题,所以才认为两人的婚姻是虚假的。李律师马上让M夫妇准备相关的证明文件,此时M夫妇还是非常忐忑不安的,尤其是Y小姐,在经过上次面谈的打击后,好长一段时间夜不能眠,幸得到M先生的关爱才慢慢恢复过来。他们最关心的是,递交了证明材料后不知道又要等多久才能有结果呢?因为两人的文件非常的充分,只有短短的一个月,就收到移民局的批准通知了,这无疑给两人一支强心针。
两个月后,Y小姐收到通知可以上网预约时间去领事馆问话,面谈后,领事要求补交M先生经过公证的护照复印件,12月初补交了资料,因为M先生急切希望能与Y小姐共渡圣诞,所以李律师也请领事馆加急处理,最终赶在平安夜收到了签证,M先生马上飞回中国带着自己心爱的人又飞回了美国。
能帮助有情人完成心愿,李律师也非常的开心,祝在远洋的M夫妇,每天都过得开心快乐!
案例12
结婚11年申请4次,几经波折终团聚。
四次申请,两次退档,两次上诉,十一年的等待……所有这些痛苦,都在T小姐拿到签证的那一刻,随着幸福开心的笑容而消除。
L先生和T小姐相识之前,曾有一段不愉快的婚姻,为了不影响孩子的福利,与前妻分居了七、八年后,最终在2003年2月与前妻离婚。在2002年的时候,L先生的朋友H小姐在得知L先生的处境,并了解他下决定和他的前妻离婚后,就介绍了T小姐给L先生认识。通过电话通信,L先生和T小姐感情发展的很快,在2003年3月见面后,经过两个月的相处,两人有了一起生活的想法,最后L先生和T小姐于同年5月在台山市正式登记成为夫妇。
随后,L先生立刻返回美国,为T小姐递交了I-130申请,可惜T小姐在2008年8月在广州领事馆面谈后遭到退档。L先生多次跟领事馆沟通都没有进展,因为不想浪费时间等候,L先生只好在2009年初为T小姐递交了第二次I-130申请,但一直没有消息。漫长的等待促使L先生无奈之下分别在2009年12月和2011年11月分别递交了第三次和第四次的I-130申请。这些申请虽然浪费了很多的金钱与时间,但是无改夫妇两人渴望团聚的心情。
第一次申请的档案,经过两年的漫长等待,最终在在2010年收到上诉通知,经过美国律师的帮助,他们的上诉取得成功,T小姐在2011年5月再次到领事馆面谈,万万想不到的是,领事再次将他们的档案退回美国移民局重审。
多次申请没有消息和退档,让L先生和T小姐痛苦不已。2013年4月再次收到第一次申请的上诉通知的时候,他们多番打听,通过朋友介绍,来到李律师办公室咨询。李律师详细地了解情况并审核了上诉通知后,告诉他们领事之所以在上诉成功后再次退档,主要是因为L先生的低收入及两人缺乏联系证据所以怀疑他们的婚姻的真实性,所以必须要作出合理及充份的解释才能获得上诉成功。夫妇两人决定委托李律师代为上诉。
因为上诉的期限很快就到了,所以李律师立刻先为他们申请延期上诉,之后又马上准备相关的证据提出答辨。大概5个月后,终于收到移民局的批准通知。很快就收到领事馆的面谈通知,面试前,李律师给T小姐做了专业的辅导,得到李律师的指点,T小姐的面谈很顺利,最终领事馆批准了T小姐的签证!
11年的等待终于在李律师的帮助下结束,L先生和T小姐非常感谢李律师,如果不是李律师的专业帮忙,他们也不知道自己还要等多久才能成功!
案例13
因隐瞒离婚次数导致退档,重新申请后,D太太终获签证批准
按照预约的时间,D夫妇准时到达我们律师楼进行咨询。在了解他们的情况时,D太太还是忍不住激动地抱怨D先生:“我真的不明白,你为什么要隐瞒我离过两次婚,当领事告诉我你离了两次婚,我还跟他争辩,现在想起来我都还生气!”D先生一直在赔不是,“真的很对不起,我真的只是因为爱你,怕你不接受我,我大你差不多20年,我很担心告诉你我离了2次婚,你不肯接受我。是我错了!”
原来因为D先生与D太太的年纪相差18年,所以D先生担心自己年纪大又离异两次,D太太不会接受,所以就只说自己离异一次,但万万没有想到,D太太在领事馆面谈时,领事问D太太是D先生的第几任太太,D太太说是第二任,但是领事告诉她是第三任,D太太坚持自己的丈夫只离过一次婚。最终领事怀疑两人婚姻不实,将档案退回了美国移民局重审。在D太太的追问下,D先生才承认自己是离过两次婚,在知道丈夫欺骗自己后,D太太非常难过,两人为此争吵了差不多一年,最终在D先生的真诚致歉下,D太太才原谅了丈夫,在朋友的介绍下过来咨询李律师应该怎样继续申请。
大错已铸成,而且档案退回美国移民局都已经一年了,还没有收到上诉通知,李律师告诉他们最好的办法就是重新递交I-130申请,因为移民局重新批准申请的话,就等同承认他们的婚姻属实。另外因为D先生只是绿卡持有人,重新申请需要等排期的,所以同时也会代表他们去移民局追踪退档通知,务求帮助D太太尽早获得签证。一切都非常顺利,重新递交的I-130申请很快就获得了批准,但是一个月后也收到第一次申请档案的撤销通知书,此时D夫妇又非常着急了,明明第二次申请都批准了,为什么第一次申请的档案还会被要求撤销呢?我们的第二次申请会不会是白费劲呢?李律师安慰他们,既然撤销通知来了,我们就按照要求提供材料进行答辩。在李律师的帮助下,答辩材料如期准备好寄给移民局了,可是移民局最后还是同意领事馆的调查报告,决定撤销第一次的申请,把档案转到上诉庭审核。后来上诉庭又以提供的证据不足以推翻移民局的决定,而同意移民局撤销第一次的申请,但判决书最后却说明申请人可重新入纸申请他的配偶,但需提供足够的证据支持他的申请。D夫妇又觉得没有了希望,但是李律师告诉他们,上诉庭的判决内容是说明可以重新申请的,而第二次申请已批准了,我们就耐心等候领事馆排期,面谈时我们作好准备,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终于D太太收到第二次申请的约见信了,她是既开心又担心,D先生也非常紧张,马上请假回中国,希望太太能顺利获批签证,一起回美国。面谈当天,领事问了D太太很多问题,尤其对于D太太之前不知道D先生的第二段婚姻尤为怀疑,虽然D太太有点害怕了,但她谨记李律师的指导——不要害怕,说老实话就行了。所以在一个多小时的问话里,D太太都沉着应对,领事为谨慎起见,最后要求D夫妇下午再一起到领事馆面谈。李律师再次跟D夫妇做辅导,下午的面谈问的问题更多了,基本上两人都回答一致,虽然有一两个问题略有出入,但最终领事收了D太太的护照,让他们回家等消息。在这个等候的过程中,对于D夫妇都是煎熬,但是真金不怕红炉火,最终他们等来了好消息,D太太的签证获得了批准!
结婚6年多,在这个签证的曲折过程中,他们婚姻也升华了,他们也是幸运的,得到了李律师的帮助,最终用真情打动了领事。若能重来,但愿世间一切的感情都能真诚相对,就会有完满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