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
有关投资资金来源,可以做一张宣誓书,指明资金来源是合法的,就可以了。
一个是父亲过世遗留一笔遗产,虽然儿子从未做过事,也可用遗产作为投资移民的资金。
一个是从事生意,但五年来均亏损,所以税单上没有缴税,而五年前他作买卖地产物业时的盈余却无税单证明(因香港是无增值税)。因此李律师为该当事人申请时作出文字解释,指明其资金来源是地产买卖的收入但并无税单的证明。
经李律师向美移民局的陈述,该两个例子的案件均获通过。
虽然美国投资移民法律较加拿大、澳洲、新西兰复杂,但是却有较多的弹性。基本上需要有个好的律师为申请者设计一个适合的安排,依照申请者的经济能力,尽量减少现金的投入,利用[债务]达成延期投资----即是若有足够资产并能作出一项抵押贷款,就无须一次过全部投入现款了。
投资者最好的保障是可以取回投入的资金,投资的计划是选一个有成功历史的生意,则比较妥善。当然如果整个过程一开始便能找到一位专业的商业移民律师咨询,风险便相对地减少。
案例2
惊险万分的SB1申请之路
移民法规定,绿卡持有人若离开美国超过一年,必须获得SB1(回美签证)才能再次进入美国。一直以来,SB1获批的成功率都是非常低的,原因是申请人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在美国境外逾期逗留是因为无法控制的原因引起的。对此,L夫妇可以说是深有感触的。
2016年7月,L夫妇获得EB5(投资移民)签证,10月5日入境美国,一周后,因中国国内的生意原因,两人在没有收到两年期的条件绿卡就回中国了,本来是想着等处理好公司的事情及过了新年,就一起回美国了。但天有不测之风云,回中国不久后,L太太被查出患有癌症,所幸经过差不多一年的化疗,身体逐渐康复,这时距离他们离开美国已经超过一年了,也就是说他们必须获得SB1签证才可以回美国。L先生的美国律师为他们准备了SB1申请材料,但是2017年11月,L夫妇在广州领事馆递交SB1的申请,却被否决了。“难道我们就这样被迫放弃绿卡了吗?”L夫妇很不甘心,却一筹莫展。
几个月过去了,眼看距离取消有条件绿卡限制不到半年的时间了,L先生已经对回美国没有抱什么希望了,后来朋友说可以咨询一下李律师,或许他能给予帮助。抱着最后一丝希望,L先生约见了李律师,在看完L太太的相关病历和了解了他们的情况后,李律师告诉L先生,依他们的情况,应该符合SB1的批准条件,但是不知道为什么领事会拒绝他们的申请,所以可以代表他们先跟领事馆沟通了解一下情况。L先生决定委托李律师帮忙,李律师与领事沟通后,被告知L夫妇的SB1被拒了,就不能再提交任何的文件,只能再重新申请,但是愿意会再次认真审核他们的申请。
于是李律师马上着手开始为L夫妇准备申请的材料,几天后就收到领事馆的面谈通知,L夫妇非常紧张,因为上一次SB1的面谈,领事都没有听他们的解释,一阵子的功夫就拒绝了他们的申请,他们非常担心历史再次重演。李律师告诉他们,已经将他们的情况详细写在律师函中了,待见到领事后,先把律师函给领事看,领事就会明白他们逾期的原因,他们要诚实地回答领事的问题,就可以了。因为准备的材料非常的充分,面试当天,领事在听完L先生的陈述后,就告诉他们是符合SB1的申请条件,回去把DS-260填好后,再交回到中信银行,就可以等候第二次面试了。L夫妇真是太高兴了,他们看到了回美国的曙光。递交了DS-260后,两周后就收到领事馆通知可以上网预约面试时间了,本来预约好7月中旬面试,但是L太太在体检时,却被告知怀疑有肺结核,需要做痰试。因为痰试一般需要3个月的时间,而他们的有条件绿卡10月份就到期了,如果在期限内不递交取消有条件限制,即使他们取得SB1签证也无法进入美国,李律师请L先生的美国律师一定要尽快为他递交取消有条件绿卡的限制。
9月中旬,L太太的痰试结果出来了,一切正常,安排好9月17日面试,因为L夫妇必须要在10月5日前进入美国,L先生已经订好10月1日的机票回美国了。但没有想到,广州却遭遇了特大台风,领事馆在9月17日当天闭馆了,此时L先生真是如热窝上的蚂蚁,再耽误几天,他们的签证就不可能在10月1日前收到签证了!急客人所急,李律师当即与领事馆联系,反映情况,领事馆立即加急安排L夫妇9月19日面试。面试非常的顺利,领事批准了L夫妇的SB1签证。
9月25日,L夫妇收到签证包了,他们特意从外地到广州,再次向李律师表示万分的谢意,在一连串意料之外的特殊情况下(又是痰试又是台风)导致了时间的紧迫,如果不是李律师的大力帮忙,估计最后拿到SB1签证也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赶回美国了。